{"error":false,"id":["1020221070200200"],"data":{"屆":8,"議案編號":"1020221070200200","會議代碼":"院會-8-3-2","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3會期第2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3:05:38+08:00","提案日期":"2013-03-01","最新進度日期":"2013-04-26","法律編號":["01142"],"法律編號:str":["職業安全衛生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應元等25人","議案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3/02/LCEWA01_080302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3/02/LCEWA01_080302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302_00009/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20426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6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震清等22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育仁等19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21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委員李應元等25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6人擬具「勞工安全衛生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案。"},{"議案編號":"10111230701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1010419070202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6人「勞工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0510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211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震清等22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213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225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育仁等19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11222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田秋堇等21人「勞工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221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0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3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6人「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20312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6人「勞工安全衛生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李應元","蔡其昌","邱志偉","蘇震清"],"連署人":["黃偉哲","楊曜","趙天麟","李俊俋","許智傑","魏明谷","許添財","邱議瑩","陳唐山","葉宜津","高志鵬","吳秉叡","蔡煌瑯","陳其邁","林岱樺","田秋堇","陳雪生","陳歐珀","呂玉玲","林正二","紀國棟"],"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3-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3-03-01","2013-03-05"],"會議代碼":"院會-8-3-2"},{"會期":"08-03-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3-03-01","2013-03-05"],"會議代碼":"院會-8-3-2"},{"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3-04-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3,"字號":"院總第961號委員提案第14664號","提案編號":"961委14664","案由":"本院委員李應元、蔡其昌、邱志偉、蘇震清等25人，基於「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主管機關」具檢查權，與勞動檢查法第五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授權勞動檢查之規定相競合，為避免解釋適用上之爭議，爰提案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按勞動檢查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之。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時，得會同縣（市）主管機關檢查。」，勞動檢查依法應屬中央專屬事項，且以勞動檢查機構為行使主體之規定至為明確，合先敘明。\n二、現行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主管機關及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勞動場所得實施勞動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其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該條文規定「主管機關」具檢查權，顯與勞動檢查法第五條所定勞動檢查之規定相競合，然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三條規定之主管機關包括中央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管機關以及地方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為避免兩法解釋適用之爭議，本席等認為應將現行條文「主管機關」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以符法制。","對照表":[{"law_id":"01142","law_name":"勞工安全衛生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七條　主管機關及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其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law_content_id":"01142:01142:1991-04-30-全文修正:31","說明":"一、按勞動檢查法第五條之規定，勞動檢查為中央主管機關之法定職權（中央專屬事項），而本法規定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三條參照）。\n\n二、現行條文所規定事項與前引勞動檢查法第五條之規定相競合，為避免兩法關於「主管機關」解釋適用之爭議，爰參照勞動檢查法之規定，將「主管機關」修正為「中央主管機關」，以臻明確。","修正":"第二十七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檢查機構對於各事業單位工作場所得實施檢查。其有不合規定者，應告知違反法令條款並通知限期改善；其不如期改善或已發生職業災害或有發生職業災害之虞時，得通知其部分或全部停工。勞工於停工期間，應由雇主照給工資。"}]}],"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02210702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02210702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02210702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02210702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