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21226070200200"],"data":{"屆":8,"議案編號":"1021226070200200","會議代碼":"院會-8-4-17","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4會期第1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2:01:59+08:00","提案日期":"2014-01-03","最新進度日期":"2014-05-06","法律編號":["08128"],"法律編號:str":["產業創新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3人","議案名稱":"「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4/17/LCEWA01_080417_0004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4/17/LCEWA01_080417_0004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417_00040/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30506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3人、委員蔡正元等20人分別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麗環等50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1021223070202800","議案名稱":"本院民進黨黨團「產業創新條例第七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30106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正元等20人「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1030110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麗環等50人「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人":["蔣乃辛","徐欣瑩","陳學聖","呂玉玲"],"連署人":["吳育仁","李桐豪","孔文吉","蔡正元","蘇清泉","陳淑慧","鄭汝芬","盧嘉辰","詹凱臣","陳碧涵","林明溱","張嘉郡","楊玉欣","鄭天財 Sra Kacaw","紀國棟","陳鎮湘","陳雪生","曾巨威","簡東明"],"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8-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4-01-03","2014-01-07"],"會議代碼":"院會-8-4-17"},{"會期":"08-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01-03","2014-01-07"],"會議代碼":"院會-8-4-17"},{"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4-09"],"會議代碼":"委員會-8-5-19-6"},{"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4-04-24"],"會議代碼":"委員會-8-5-19-9"},{"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4-05-0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字號":"院總第1539號委員提案第16027號","提案編號":"1539委16027","案由":"本院委員蔣乃辛、徐欣瑩、陳學聖、呂玉玲等23人，有鑑於政府為鼓勵國內與國外產業在台投資設廠，給予優厚的投資抵減稅額，但部分企業不思正派經營，為企業與個人私利，違反環境、勞工或食品安全等相關法令，嚴重破壞地方環境，損害勞工權益及危害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水源等情事，但現行法令無法有效規範這些已通過投資抵減案的公司，因此有必要檢討現行法令。為維護環境清潔、勞工權益、國民健康、農漁業發展及飲用水安全，本席等爰提案修正「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增列『違法復徵及終止條款』，針對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品安全等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之企業，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違法情節，追回違法期間內抵減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並終止前項投資抵減案；有關投資抵減之回復，違法公司應將其改善情形，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並會同財政部辦理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8128","law_name":"產業創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n\n前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核定機關、施行期限、抵減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law_content_id":"08128:08128:2010-04-16-制定:13","說明":"一、增列第二項，針對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者企業，復徵違法當年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抵減額，並暫時終止投資抵減案；另視改善情形，主管機關會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檢討重審恢復投資抵減案。\n\n二、原第二項改列第三項，並配合做部分文字修正。","修正":"第十條　為促進產業創新，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百分之十五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並以不超過該公司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n\n獲准同意前項投資抵減案之公司，違反環保、勞工或食品安全等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者，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違法情節，追回違法期間內抵減之營利事業所得稅，並終止前項投資抵減案。\n前項投資抵減之回復，違法公司應將其改善情形，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並會同財政部辦理之。\n第一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核定機關、施行期限、抵減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212260702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12260702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12260702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212260702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