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30924070200200"],"data":{"屆":8,"議案編號":"1030924070200200","會議代碼":"院會-8-6-4","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6會期第4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1:26:17+08:00","提案日期":"2014-10-03","最新進度日期":"2014-10-07","法律編號":["01177"],"法律編號:str":["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6人","議案名稱":"「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6/04/LCEWA01_080604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6/04/LCEWA01_080604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604_00009/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盧秀燕","鄭汝芬","葉津鈴","楊瓊瓔","廖正井","陳其邁"],"連署人":["陳碧涵","陳鎮湘","蘇清泉","詹凱臣","陳怡潔","張嘉郡","江惠貞","楊玉欣","紀國棟","黃偉哲","廖國棟","鄭天財 Sra Kacaw","陳雪生","孔文吉","許添財","盧嘉辰","邱文彥","段宜康","姚文智","賴振昌"],"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4-10-03","2014-10-07"],"會議代碼":"院會-8-6-4"},{"會期":"08-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4-10-03","2014-10-07"],"會議代碼":"院會-8-6-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6,"字號":"院總第1044號委員提案第17035號","提案編號":"1044委17035","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鄭汝芬、葉津鈴、楊瓊瓔、廖正井、陳其邁等26人，有鑑於我國在人民履行選舉及罷免權利時，為確保選舉人所投的票係出於個人意願，非受他人指使或強迫，故採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賢與能，且若選舉人違反保密義務，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則將受到法律制裁；惟因法規對於選票厚度之規範有所疏漏，選票紙張磅數不足，使圈選印泥之位置，從選票背面仍可窺知一二，有心人仍有機會可得知選舉人之投票意向，使選舉人之隱私、保密義務備受挑戰，亦使意圖將選票主動顯露予他人之選舉人，有可乘之機！為保障我國人民在投票選賢與能時，能無後顧之憂，不必遮遮掩掩，俾使選舉結果公正不受有心人士之操控，爰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增列關於選票用紙之厚度原則規範，徹底落實全體人民皆可依自由意志投票之「民主」精神。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在民主國家，政府公職人員的產生或罷免，投票是方法之一，係指群體在經過討論、競爭或辯論後，人民在特定的紙張上，依其自由意志標示出投票者自身的立場，選擇一個或部分人擔任政府公職、或是不同意其擔任公職，最終將交由公正第三方結算之過程。而我國選舉時採行無記名投票，投票者於投票時，選票上不必留下足以辨識投票者身分的資訊，可避免他人得知投票者的投票意向，能確保投票者所投的票係出於個人意願，非受他人指使或強迫，所以大多數國家的選舉罷免方式，均是採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賢與能。\n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八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選舉人在選舉票上圈選欲投票或欲罷免之對象後需保密，不得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否則可依同法第一百零五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故我國選舉人對於其投票圈選意向，均應負擔保密義務，若違反將受法律處分。\n三、近年來科技進步一日千里，各式電子攝影器材日新月異，其顯像成果之清晰，已非傳統攝影器材可比擬；但也因科技器材的進步，使我國人民在選舉過程中，即使不刻意將圈選面露出，因法規對於選票厚度之規範有所疏漏，選舉紙張磅數不足，使圈選印泥之位置，從選票背面仍可窺知一二，有心人仍有機會可得知選舉人之投票意向，使選舉人之隱私、保密義務備受挑戰！而法規對於選票紙張厚度規範之疏漏，除了可能讓選舉人非自願的透露出投票意向，亦可能讓意圖將選票主動顯露予他人之選舉人，有可乘之機，故政府應對此疏漏檢討改進之。\n四、為保障我國人民在投票選賢與能時，能無後顧之憂，不必遮遮掩掩，俾使選舉結果公正不受有心人士之操控，爰提案增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八條部分條文，增列關於選票用紙之厚度原則規範，徹底落實全體人民皆可依自由意志投票之「民主」精神。","對照表":[{"law_id":"01177","law_nam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二條　選舉票由選舉委員會按選舉區，依下列各款規定印製、分發及應用：\n\n一、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各候選人之號次、姓名及相片；經政黨推薦之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刊印無。\n\n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政黨之號次、標章及名稱。\n\n前項第二款之政黨標章，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為限；未經備案者不予刊登。\n\n第一項選舉票，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式樣及顏色印製，並由監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印，於投票日前一日交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law_content_id":"01177:01177:2007-11-06-全文修正:72","說明":"有鑑於我國在人民履行選舉權利時，為確保選舉人所投的票係出於個人意願，非受他人指使或強迫，故採行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賢與能，且若選舉人違反保密義務，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則將受到法律制裁；惟因法規對於選票厚度之規範有所疏漏，選票紙張磅數不足，使圈選印泥之位置，從選票背面仍可窺知一二，有心人仍有機會可得知選舉人之投票意向，使選舉人之隱私、保密義務備受挑戰，亦使意圖將選票主動顯露予他人之選舉人，有可乘之機！為保障我國人民在投票選賢與能時，能無後顧之憂，不必遮遮掩掩，俾使選舉結果公正不受有心人士之操控，爰提案增列關於選票用紙之厚度原則規範，徹底落實全體人民皆可依自由意志投票之「民主」精神。","修正":"第六十二條　選舉票由選舉委員會按選舉區，依下列各款規定印製、分發及應用：\n\n一、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各候選人之號次、姓名及相片；經政黨推薦之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同時刊印推薦該候選人之政黨名稱；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刊印無。\n\n二、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票應刊印政黨之號次、標章及名稱。\n\n前項第二款之政黨標章，以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案者為限；未經備案者不予刊登。\n\n第一項選舉票，由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依中央選舉委員會規定之紙張磅數、式樣及顏色印製，紙張磅數以足使圈選記號不透過紙背，並使他人無法知悉為原則，並由監察小組委員到場監印，於投票日前一日交各該投票所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現行":"第八十八條　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n\n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law_content_id":"01177:01177:2007-11-06-全文修正:103","說明":"我國人民履行罷免權利時，為確保其投票係出於個人意願，非受他人指使或強迫，故採行無記名的方式，且若選舉人違反保密義務，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則將受到法律制裁；惟因法規對於罷免票厚度之規範有所疏漏，罷免票紙張磅數不足，使圈選印泥之位置，從票之背面仍可窺知一二，有心人仍有機會可得知投票人之圈選意向，使投票人之隱私、保密義務備受挑戰，亦使意圖將罷免票主動顯露予他人之投票人，有可乘之機！為保障我國人民在投票時能無後顧之憂，不必遮遮掩掩，俾使罷免結果公正不受有心人士之操控，爰提案修正第八十八條部分條文，增列關於罷免票用紙之厚度原則規範，以徹底落實全體人民皆可依自由意志投票之「民主」精神。","修正":"第八十八條　罷免票應在票上刊印同意罷免、不同意罷免二欄，其紙張磅數、式樣及顏色印製由選舉委員會定之，紙張磅數以足使圈選記號不透過紙背，並使他人無法知悉為原則，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定。\n\n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309240702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309240702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309240702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309240702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