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40414070200100"],"data":{"屆":8,"議案編號":"1040414070200100","會議代碼":"院會-8-7-9","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0:59:18+08:00","提案日期":"2015-04-24","最新進度日期":"2015-04-28","法律編號":["04818"],"法律編號:str":["地方制度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議案名稱":"「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09/LCEWA01_080709_0000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09/LCEWA01_080709_0000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709_00007/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孫大千"],"連署人":["陳淑慧","翁重鈞","楊瓊瓔","林郁方","鄭天財 Sra Kacaw","陳超明","孔文吉","陳雪生","廖正井","王進士","邱文彥","陳鎮湘","潘維剛","陳碧涵","李鴻鈞","蘇清泉","高金素梅"],"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日期":["2015-04-24","2015-04-28"],"會議代碼":"院會-8-7-9"},{"會期":"08-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4-24","2015-04-28"],"會議代碼":"院會-8-7-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7,"字號":"院總第1544號委員提案第17615號","提案編號":"1544委17615","案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鑒於高雄氣爆、桃園新屋大火等事件中因消防裝備老舊及人力配置不足，造成多名消防員不幸殉職。有關消防體制諸多缺失，究其根本，問題源自於消防人事管理及預算編列權限隸屬地方首長，導致各地消防資源參差不齊，制度紊亂，過勞甚至於殉職等憾事一再發生。惟，消防事務某程度具有全國統一性質，經費預算、人事管理、消防訓練等，宜由中央一致規劃，提供全國標準化消防資源，以整合發揮最大救災能量，達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功能。爰此，特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消防人力任免及管理權限回歸中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現行地方制度法，直轄市、縣（市）消防局組織規程與人員任免等人事管理，屬地方縣市長權責，各地消防人力增補，需視地方政府施政及首長用人規劃提列預算員額，導致全台消防人力短缺問題遲遲無法通盤解決。截至103年6月底，各消防機關總編制員額17,992人，總預算員額14,873人，實際員額13,313人，消防人力與台灣民眾比為1：1,757。參酌先進城市，如倫敦1：1,107、新加坡1：925、香港1：735、東京1：731、及紐約1：519。消防人力短缺直接攸關基層消防員甚至於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台灣卻仍然深陷中央地方權限互推皮球之政治惡鬥。\n二、消防人事管理及預算編列權限隸屬地方首長，導致各地消防資源參差不齊，內部制度紊亂。惟，消防事務某程度具有全國統一性質，經費預算、人事管理、消防訓練等，宜由中央一致規劃，提供全國標準化消防資源，以整合發揮最大救災能量，達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功能。爰此，特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五十六條修正草案，將消防人力任免及管理權限回歸中央。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818","law_name":"地方制度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五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n\n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n\n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n\n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law_content_id":"04818:04818:2014-01-14-修正:71","說明":"消防人事管理及預算編列權限隸屬地方首長，導致各地消防資源參差不齊，內部制度紊亂。惟，消防事務某程度具有全國統一性質，經費預算、人事管理、消防訓練等，宜由中央一致規劃，提供全國標準化消防資源，以整合發揮最大救災能量，達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功能。爰提案將消防人力任免及管理權限回歸中央。","修正":"第五十五條　直轄市政府置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市，綜理市政，由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市長二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人口在二百五十萬以上之直轄市，得增置副市長一人，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由市長任命，並報請行政院備查。\n\n直轄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消防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n\n副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n\n依第一項選出之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現行":"第五十六條　縣（市）政府置縣（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理縣（市）政，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縣（市）長由縣（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縣（市）長一人，襄助縣（市）長處理縣（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人口在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一人，均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n\n縣（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二分之一得列政務職，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n\n副縣（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縣（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n\n依第一項選出之縣（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law_content_id":"04818:04818:2014-01-14-修正:72","說明":"消防人事管理及預算編列權限隸屬地方首長，導致各地消防資源參差不齊，內部制度紊亂。惟，消防事務某程度具有全國統一性質，經費預算、人事管理、消防訓練等，宜由中央一致規劃，提供全國標準化消防資源，以整合發揮最大救災能量，達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功能。爰提案將消防人力任免及管理權限回歸中央。","修正":"第五十六條　縣（市）政府置縣（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理縣（市）政，並指導監督所轄鄉（鎮、市）自治。縣（市）長由縣（市）民依法選舉之，每屆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一屆。置副縣（市）長一人，襄助縣（市）長處理縣（市）政，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人口在一百二十五萬人以上之縣（市），得增置副縣（市）長一人，均由縣（市）長任命，並報請內政部備查。\n\n縣（市）政府置秘書長一人，由縣（市）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免；其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消防、稅捐及政風之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其總數二分之一得列政務職，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其餘均由縣（市）長依法任免之。\n\n副縣（市）長及職務比照簡任第十二職等之主管或首長，於縣（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n\n依第一項選出之縣（市）長，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4140702001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1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1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1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