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40414070200300"],"data":{"屆":8,"議案編號":"1040414070200300","會議代碼":"院會-8-7-9","會議代碼:str":"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00:59:24+08:00","提案日期":"2015-04-24","最新進度日期":"2015-04-28","法律編號":["04517"],"法律編號:str":["公司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議案名稱":"「公司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8/07/09/LCEWA01_080709_0000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8/07/09/LCEWA01_080709_0000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80709_00009/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孫大千"],"連署人":["陳淑慧","翁重鈞","楊瓊瓔","廖正井","孔文吉","陳雪生","鄭天財 Sra Kacaw","王進士","邱文彥","陳超明","陳鎮湘","林郁方","潘維剛","陳碧涵","李鴻鈞","蘇清泉","高金素梅"],"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8-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5-04-24","2015-04-28"],"會議代碼":"院會-8-7-9"},{"會期":"08-07-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5-04-24","2015-04-28"],"會議代碼":"院會-8-7-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7,"字號":"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17617號","提案編號":"618委17617","案由":"本院委員孫大千等18人，鑒於為解決因公司法採行股東有限責任原則，所衍生之無效率風險分配問題，我國公司法學說與實務於70年代陸續引進英美法上之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四第一、二項分別規定「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而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致從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控制公司負責人使從屬公司為前項之經營者，應與控制公司就前項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及102年新增之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均為該原則之表彰。惟，我國將揭開公司面紗原則訂立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中，就實務上較易發生濫用公司形式之有限公司，反而忽略未予適用。爰此，基於衡平原則及保護被害人之相同法理，提案修正公司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及增訂第二項：「（第一項）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第二項）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者，準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避免法律賦予公司法人格後，遭到具有控制力之控制股東濫用，我國公司法學說與實務於70年代陸續引進英美法上之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四第一、二項「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而未於會計年度終了時為適當補償，致從屬公司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責任。」、「控制公司負責人使從屬公司為前項之經營者，應與控制公司就前項損害負連帶賠償責任。」及102年新增之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分別訂有明文。\n二、自學說與實務以觀，股東人數較少、股權較為集中之閉鎖型有限公司，較易發生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規避責任並使債權人求償無門之情況。我國公司法僅將揭開公司面紗原則訂立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中，反而致使公司法引進揭開公司面紗原則之制度美意落空。\n三、基於衡平原則及保護被害人之相同法理，爰提案修正公司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及增訂第二項：「（第一項）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第二項）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者，準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517","law_name":"公司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司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九條　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law_content_id":"04517:04517:1966-07-05-全文修正:108","說明":"一、為避免法律賦予公司法人格後，遭到具有控制力之控制股東濫用，我國公司法學說與實務於70年代陸續引進英美法上之揭開公司面紗原則。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四第一、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分別訂有明文。\n\n二、惟，股東人數較少、股權較為集中之閉鎖型有限公司，較易發生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規避責任並使債權人求償無門之情況。我國公司法僅將揭開公司面紗原則訂立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節中，無法適用於有限公司，反而導致該制度之美意落空。\n\n三、基於衡平原則及保護被害人之相同法理，爰提案修正本條第一項及增訂第二項。","修正":"第九十九條　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n\n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者，準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404140702003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3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3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404140702003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