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50322070201700"],"data":{"屆":9,"議案編號":"1050322070201700","會議代碼":"院會-9-1-7","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3:53:28+08:00","提案日期":"2016-04-01","最新進度日期":"2016-04-01","法律編號":["05179"],"法律編號:str":["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議案名稱":"「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1/07/LCEWA01_090107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1/07/LCEWA01_090107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107_00029/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劉建國"],"連署人":["鄭運鵬","蔡適應","陳曼麗","羅致政","呂孫綾","黃秀芳","邱志偉","王定宇","趙正宇","吳焜裕","陳素月","葉宜津","林俊憲","姚文智","蘇巧慧"],"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6-04-01"],"會議代碼":"院會-9-1-7"},{"會期":"09-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04-01"],"會議代碼":"院會-9-1-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1720號委員提案第18739號","提案編號":"1720委18739","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鑑於食品衛生安全之重要性涉及國內公共衛生和民眾健康福祉，更關乎台灣國際聲譽及形象，然而醫療、藥物、食品及福利機構等，因生產技術提升，造成產品品項眾多、製程複雜以及添加成分愈來愈多之現象，同時致使衛福稽查亦日益繁雜而困難，然而為保障民眾安全，以及增進衛福稽查工作推展順利，不因衛福稽查人員不具備司法警察權，而使查察工作受阻。綜上，警政主管機關，應置專業警察，協助執行衛生福利法令。爰此，特擬具「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期有效打擊不法醫療、藥物、食品等，提升查緝效率，杜絕不法醫療、藥物、食品等於源頭，並快速將違法之人員繩之以法，衛生署組織法（總統於93年6月23日以華總一義字第09300117861號令公布施行）第十七條之二規定：「本署得商請警政主管機關，置專業警察，協助執行衛福醫療法令。」，期透過專責之「衛福警察」成立，對違反衛生相關法令之案件，由訓練有素警察人員協助衛生單位人員執行衛生之相關法令違規案件，可立即啟動偵查機制，掌握時效主動追擊，共同打擊不法。\n二、惟衛生署提升衛生福利部之際，儘將此條文刪除，恐有未洽，為使日益繁雜及困難之衛福稽查工作，能順利推展，不因衛福稽查人員不具備司法警察身分而使稽查受阻，再者，警政署曾表示，警政署的業務不得受衛福部組織法之限制，故於警政署組織法修訂增專業警察執行衛生福利法令。","對照表":[{"law_id":"05179","law_name":"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下列事項：\n\n一、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後勤制度、警察職權行使及其他警察法制之規劃、執行。\n\n二、警衛安全、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重大、緊急案件處理之規劃、執行。\n\n三、協助偵查犯罪、涉外治安處理、國際警察合作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之規劃、執行。\n\n四、入出國與飛行境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人員、物品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n\n五、警備治安、保障集會遊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自衛槍枝管理及民防之規劃、督導。\n\n六、預防犯罪、檢肅組織犯罪、保障婦幼安全、失蹤人口查尋及維護社會秩序事件之規劃、督導。\n\n七、當舖業及保全業管理之規劃、督導。\n\n八、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協助交通安全宣導之規劃、督導。\n\n九、警察資訊作業、資（通）訊安全及鑑識科技、通訊監察之規劃、督導。\n\n十、社會保防與社會治安調查之協調、規劃及督導。\n\n十一、警民聯繫、警察公共關係、警政宣導及警民合作組織之規劃、督導。\n\n十二、警察勤（業）務督導及警察風紀督察考核。\n\n十三、配合辦理災害整備、應變與民防有關之事項。\n\n十四、所屬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察通訊、民防防情指揮管制、警察機械修理及警察廣播電臺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十五、其他警政事項。\n\n前條指揮、監督之命令，應以書面行之；必要時，得以言詞行之。","law_content_id":"05179:05179:2013-08-06-制定:2","說明":"一、自2008年以來，台灣每36天就發生一起食安事件。\n\n二、為使日益繁雜及困難之衛福稽查工作，能順利推展，不因衛福稽查人員不具備司法警察身分，而使查察工作受阻。爰參照行政院組織改造前組織法規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一條有關「專業警察」之規定，置衛福警察。","修正":"第二條　本署掌理全國性警察業務，並辦理下列事項：\n\n一、警察官制、官規、教育、服制、勤務、後勤制度、警察職權行使及其他警察法制之規劃、執行。\n\n二、警衛安全、拱衛中樞、準備應變及重大、緊急案件處理之規劃、執行。\n\n三、協助偵查犯罪、涉外治安處理、國際警察合作及跨國犯罪案件協助查緝之規劃、執行。\n\n四、入出國與飛行境內民用航空器及其載運人員、物品安全檢查之規劃、執行。\n\n五、警備治安、保障集會遊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自衛槍枝管理及民防之規劃、督導。\n\n六、預防犯罪、檢肅組織犯罪、保障婦幼安全、失蹤人口查尋及維護社會秩序事件之規劃、督導。\n\n七、當舖業及保全業管理之規劃、督導。\n\n八、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及協助交通安全宣導之規劃、督導。\n\n九、警察資訊作業、資（通）訊安全及鑑識科技、通訊監察之規劃、督導。\n\n十、社會保防與社會治安調查之協調、規劃及督導。\n\n十一、警民聯繫、警察公共關係、警政宣導及警民合作組織之規劃、督導。\n\n十二、警察勤（業）務督導及警察風紀督察考核。\n\n十三、配合辦理災害整備、應變與民防有關之事項。\n\n十四、協助辦理食品安全稽查及食品業者涉及刑罰案件之偵辦移送。\n十五、所屬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察通訊、民防防情指揮管制、警察機械修理及警察廣播電臺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十六、其他警政事項。\n\n前條指揮、監督之命令，應以書面行之；必要時，得以言詞行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03220702017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03220702017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03220702017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03220702017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