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51012070200400"],"data":{"屆":9,"議案編號":"1051012070200400","會議代碼":"院會-9-2-7","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2會期第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3:07:11+08:00","提案日期":"2016-10-21","最新進度日期":"2016-12-30","法律編號":["05120"],"法律編號:str":["殯葬管理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7人","議案名稱":"「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2/07/LCEWA01_090207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2/07/LCEWA01_090207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207_00012/html"}],"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5123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人":["趙天麟","呂孫綾"],"連署人":["陳瑩","賴瑞隆","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黃國書","姚文智","羅致政","葉宜津","鄭寶清","洪宗熠","段宜康","莊瑞雄","鄭運鵬","江永昌","蔡易餘","林俊憲"],"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2-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6-10-21","2016-10-25"],"會議代碼":"院會-9-2-7"},{"會期":"09-02-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6-10-21","2016-10-25"],"會議代碼":"院會-9-2-7"},{"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6-12-26"],"會議代碼":"委員會-9-2-15-2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6-12-3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2,"字號":"院總第1641號委員提案第19649號","提案編號":"1641委19649","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呂孫綾等17人，有鑑於近年我國對殮、殯、奠、祭等禮節已逐漸減化，亦因在家治喪不便，多數民眾選擇將親屬遺體冰存於殯儀館內，就近在周邊之民間會館治喪追思供親友前來弔念，出殯之日再至殯儀館進行告別式及火化等儀式；然而因殯葬設施設置條件嚴格，即便依法申請仍恐面臨民眾避鄰心態及周遭地價恐下跌等因素，地方政府皆不予核准，該條文形同具文。導致為緩解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壓力而生之民間會館幾乎無法合法申請，皆因法規之不適切而遊走於違法地帶。而實務上民眾針對殯葬設施忌諱產生鄰避情節之主因為是存放遺體或骨灰（骸）之場所，衡酌一般僅供親友前往追思、祭拜、慰問之場所，並無擺放遺體、棺木等民眾忌諱之殯葬相關設施，亦無對外之告別儀式活動，使用強度遠低於殯儀館、禮廳及靈堂，其適法性應重新檢視及思量入法，爰提案「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僅供追思祭拜，未涉及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骸）之場所入法管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本條新增第二項，僅供追思祭拜，未涉及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骸）者，不視為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或殯葬設施；其使用應符合有關建築安全或相關法規規定。","對照表":[{"law_id":"05120","law_name":"殯葬管理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殯葬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四條　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不得供屍體處理或舉行殮、殯儀式；除出殯日舉行奠、祭儀式外，不得停放屍體棺柩。","law_content_id":"05120:05120:2011-12-14-全文修正:27","說明":"一、本條新增第二項。\n\n二、近年我國對殮、殯、奠、祭等禮節已逐漸減化，亦因居住環境之改變，在家治喪不便，民眾逐漸將過去治喪之繁文縟節簡化。但因公立殯儀館空間有限，多數民眾選擇將親屬遺體冰存於殯儀館內，就近在周邊之民間會館治喪追思或供喪家之親友前來弔念，出殯之日再至殯儀館進行告別式及火化等儀式；長期來確實緩解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問題。\n\n三、為解決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問題，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99年修法放寬禮廳及靈堂得單獨設置，地方政府得規劃、設置殯葬專區；然而因殯葬設施設置條件嚴格、土地取得不易，加上即便依法申請仍恐面臨民眾抗爭及周遭地價下跌等因素，該條文形同具文，而為緩解公立殯儀館設施不足之壓力而生之民間會館幾乎無法合法申請。\n\n四、而實務上民眾針對殯葬設施忌諱產生鄰避情節之主因為是存放遺體或骨灰（骸）之場所，衡酌一般僅供親友前往追思、祭拜、慰問之場所，並無擺放遺體、棺木等民眾忌諱之殯葬相關設施，亦無對外之告別儀式活動，使用強度遠低於殯儀館、禮廳及靈堂，其適法性應重新檢視及思量入法，納入法規管理之可能性。","修正":"第二十四條　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不得供屍體處理或舉行殮、殯儀式；除出殯日舉行奠、祭儀式外，不得停放屍體棺柩。\n\n前項僅供追思祭拜，未涉及停放屍體棺柩或骨灰（骸）者，不視為單獨設置之禮廳及靈堂或殯葬設施；其使用應符合有關建築安全或相關法規規定。"}]}],"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510120702004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10120702004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10120702004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510120702004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