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60421070200900"],"data":{"屆":9,"議案編號":"1060421070200900","會議代碼":"院會-9-3-12","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2:20:12+08:00","提案日期":"2017-05-05","最新進度日期":"2017-05-09","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7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3/12/LCEWA01_090312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3/12/LCEWA01_090312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312_00012/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趙天麟","陳怡潔","劉建國"],"連署人":["吳玉琴","蔡易餘","施義芳","邱泰源","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吳琪銘","鄭寶清","蕭美琴","陳素月","陳亭妃","李麗芬","呂孫綾","段宜康","賴瑞隆"],"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05-05","2017-05-09"],"會議代碼":"院會-9-3-12"},{"會期":"09-03-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5-05","2017-05-09"],"會議代碼":"院會-9-3-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3,"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20648號","提案編號":"468委20648","案由":"本院委員趙天麟、陳怡潔、劉建國等17人，有鑑於國保、農保、公保都由政府負起財務最終支付之責，唯有勞保沒有，勞保局於民國80年成立，距今已超過20年，從省府時期到98年底潛藏負債已經高達5.1兆，若加計99年、100年潛藏負債更已高達6.3兆；且近年來金融風暴、歐債風暴影響，連帶拖累勞保、勞退基金操作績效，勞保、勞退基金累計帳面虧損持續擴大，若政府不負最終財務之責，勢必要由勞工及雇主負擔，將造成民眾莫大損失，爰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草案，明列勞工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雜誌報導，勞保基金即將在20年內破產，而當前平均薪資已倒退回14年前水準，也就是說，目前35歲以下的民間企業上班族，不但「賺最少、繳最多」，且當自己要退休時，可能還領不到退休金，打拚半生所繳交的勞保費用，到最後也無法獲得保障。根據雜誌分析，勞保基金將在民國109年入不敷出，開始「吃老本」，動用過去累積的基金餘額來應付支出；到了民國120年，「老本」用完，攸關全台900萬勞工權益的勞保基金，將正式破產。\n二、目前國保、農保、公保都由政府負起財務最終支付之責，但唯有勞保沒有，如政府不負最終財務之責，勞保面臨破產後，虧損將由勞工及雇主負擔，對於辛苦大半輩子的勞工而言，最後不僅無法退休，更賠上自己辛苦儲蓄的勞保金，財政狀況雪上加霜。\n三、我國勞保局於民國80年成立，距今已超過20年，從省府時期到98年底潛藏負債已經高達5.1兆，若加計99年、100年潛藏負債更已高達6.3兆，且近年來金融風暴、歐債風暴影響，連帶拖累勞保、勞退基金操作績效，勞保、勞退基金累計帳面虧損持續擴大，在全國經濟成長趨緩，景氣高度不確定下，若政府不負最終財務之責，要由勞工及雇主負擔，將造成民眾莫大損失，爰提案增訂「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明列勞工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law_content_id":"01148:01148:2000-06-30-修正:84","說明":"一、新增本條文第二項。\n\n二、有鑑於國保、農保、公保都由政府負起財務最終支付之責，唯有勞保沒有，勞保局成立距今已超過20年，從省府時期到98年止潛藏負債已經高達5.1兆，若加計99年、100年潛藏負債更已高達6.3兆，且近年來金融風暴、歐債風暴影響，連帶拖累勞保、勞退基金操作績效，在面臨全球景氣衰退，勞保、勞退基金累計帳面虧損將持續擴大，若政府不負最終財務之責，勢必要由勞工及雇主負擔，將造成民眾莫大損失，爰提案增訂「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明列勞工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修正":"第六十九條　勞工保險如有虧損，在中央勞工保險局未成立前，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核撥補。\n\n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4210702009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210702009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210702009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04210702009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