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61106070202000"],"data":{"屆":9,"議案編號":"1061106070202000","會議代碼":"院會-9-4-9","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1:45:47+08:00","提案日期":"2017-11-17","最新進度日期":"2019-05-27","法律編號":["02016"],"法律編號:str":["公路法"],"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寶清等17人","議案名稱":"「公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9/LCEWA01_090409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9/LCEWA01_090409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409_00012/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鄭寶清","莊瑞雄","林俊憲"],"連署人":["黃國書","周春米","陳歐珀","尤美女","吳琪銘","邱議瑩","李昆澤","趙正宇","劉建國","王定宇","黃秀芳","施義芳","吳秉叡","許智傑"],"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11-17","2017-11-21"],"會議代碼":"院會-9-4-9"},{"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05-27"],"會議代碼":"委員會-9-7-23-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字號":"院總第462號委員提案第21312號","提案編號":"462委21312","案由":"本院委員鄭寶清、莊瑞雄、林俊憲等17人，有鑑於公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一規定之「……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未能充分反應各地實際交通運輸狀況需求。為避免各機場聯外運輸交通與各地方實際交通狀況有落差，確實反應地方交通需求，擬具「公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避免各機場聯外運輸交通與各地方實際交通狀況有落差，確實反應地方交通需求，應予各地方政府充分反應意見之法源依據。","對照表":[{"law_id":"02016","law_name":"公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六條之一　為維護民用航空機場交通秩序，確保旅客行車安全，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並依規定取得民用航空機場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件，始得營運。\n\n前項之一定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營運監督、營運應遵守事項、適用機場、各類證件核發、計程車之限額、保留比例、加收停留服務費、績優駕駛選拔獎勵、接送親屬與對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限制、禁止事項與其違反之吊扣車輛牌照、吊扣、吊銷或停止領用相關證件及定期禁止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law_content_id":"02016:02016:2003-06-03-修正:65","說明":"為避免各機場聯外運輸交通與各地方實際交通狀況有落差，確實反應地方交通需求，應予各地方政府充分反應意見之法源依據。","修正":"第五十六條之一　為維護民用航空機場交通秩序，確保旅客行車安全，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並依規定取得民用航空機場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證件，始得營運。\n\n前項之一定資格條件、申請程序、營運監督、營運應遵守事項、適用機場、各類證件核發、計程車之限額、保留比例、加收停留服務費、績優駕駛選拔獎勵、接送親屬與對各類客運汽車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限制、禁止事項與其違反之吊扣車輛牌照、吊扣、吊銷或停止領用相關證件及定期禁止進入民用航空機場營運之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各機場及航空站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106070202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1106070202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1106070202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61106070202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