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71220070202100"],"data":{"屆":9,"議案編號":"1071220070202100","會議代碼":"院會-9-6-15","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20:32:44+08:00","提案日期":"2018-12-28","最新進度日期":"2018-12-28","法律編號":["01148"],"法律編號:str":["勞工保險條例"],"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7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15/LCEWA01_090615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15/LCEWA01_090615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090615_00012/html"}],"關連議案":[],"提案人":["費鴻泰"],"連署人":["蔣萬安","鄭天財 Sra Kacaw","陳雪生","顏寬恒","林奕華","黃昭順","陳超明","賴士葆","江啟臣","馬文君","蔣乃辛","許毓仁","吳志揚","呂玉玲","曾銘宗","陳學聖"],"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6,"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22747號","提案編號":"468委22747","案由":"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7人，有鑑於身心障礙者老化年齡較早，容易因為身心功能的退化，必需提早退出職場，導致其退休生活難以獲得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保障。爰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新增身心障礙者年滿五十五歲，保險年資符合規定者，即得請領老年給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105年衛福部「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勞動面」資料顯示，15歲以上身心障礙者勞動力人數為22萬9,876人，非勞動力89萬6,684人，勞動力參與率為20.41%；就業者20萬8,786人，失業者2萬1,089人，失業率9.17%。\n二、身心障礙者未參與勞動的主要原因中，「已退休或因身心障礙疾病或其他傷病無法再工作」與「因身心障礙疾病，暫時無法工作或未工作過」分別佔49.43%、36.4%；有工作者，所障遇到的困難，「體力無法勝任」佔9.63%。根據勞動部報告，身心障礙者平均退休的年齡也較全體提早7.9歲。\n三、顯示身心障礙者提早老化問題嚴重，造成退休身心障礙勞工經濟安全的漏洞，現行法規將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勞工適用同樣的退休年齡，對其造成極大的身體負擔。\n四、「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已明定：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n五、現行勞工保險法失能給付制度，不足以作為身心障礙者提早退休之機制。失能給付是以「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為要件，與身心障礙者因身體功能退化無法負荷或勝任原有工作而需要提早退休不同，因為後者尚未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之狀態。失能給付僅限於「投保期間發生的事故」始得請領，對於身障者因逐漸衰老體力不堪負荷被迫離開職場者，無法全部涵蓋。\n六、爰此，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規定，新增身心障礙者年滿五十五歲，保險年資符合規定者，即得請領老年給付。","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八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n\n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n\n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n\n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n\n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n\n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n\n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n\n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n\n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n\n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n\n被保險人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且不適用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之二規定。\n\n第二項第五款及前項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148:01148:2008-07-17-修正:77","說明":"一、「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條已明定：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n\n二、現行勞工保險法失能給付制度，不足以作為身心障礙者提早退休之機制。失能給付是以「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者」為要件，與身心障礙者因身體功能退化無法負荷或勝任原有工作而需要提早退休不同，因為後者尚未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之狀態。失能給付僅限於「投保期間發生的事故」始得請領，對於身障者因逐漸衰老體力不堪負荷被迫離開職場者，無法全部涵蓋。\n\n三、爰此，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規定，新增身心障礙者年滿五十五歲，保險年資符合規定者，即得請領老年給付。","修正":"第五十八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n\n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n\n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n\n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n\n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n\n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n\n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n\n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n\n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者，不受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n\n第一項老年給付之請領年齡，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第十年提高一歲，其後每二年提高一歲，以提高至六十五歲為限。\n\n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n\n被保險人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且不適用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之二規定。\n\n被保險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保險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且不適用第五項及第五十八條之二規定。\n第二項第五款及第七項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2200702021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712200702021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712200702021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712200702021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