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080429070300200"],"data":{"屆":9,"議案編號":"1080429070300200","會議代碼":"院會-9-7-12","會議代碼:str":"第9屆第7會期第12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9T16:42:13+08:00","提案日期":"2019-04-29","最新進度日期":"2019-05-07","法律編號":["02017"],"法律編號:str":["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審查委員會":"交通委員會","議案名稱":"報告審查委員王榮璋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080701887/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096/108240109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096/1082401096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096/108240109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096/108240109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070420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8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狀態":"三讀","議案流程":[{"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4-29"]},{"會期":"09-07-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19-05-03","2019-05-07"],"會議代碼":"院會-9-7-12"}],"議案類別":"--","提案來源":"審查報告","會期":7,"提案單位/提案委員":"交通委員會","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審查會通過","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審查會通過","rows":[{"說明":"照案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照案通過","增訂":"第四十四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n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n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n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n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n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n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n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n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條號":"第四十四條"},{"說明":"除第一項第一款修正為：「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外，餘均照案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修正通過","增訂":"第四十八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n\n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n\n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n\n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n\n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n\n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n\n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n\n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n\n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n\n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條號":"第四十八條"},{"說明":"照案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照案通過","增訂":"第七十四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n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n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n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n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n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n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n七、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或行駛至交岔路口轉彎時，未讓行人優先通行。\n八、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未讓行人優先通行。\n九、聞或見大眾捷運系統車輛之聲號或燈光，不依規定避讓或在後跟隨迫近。\n慢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n慢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五款或第八款之情形，導致視覺功能障礙者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條號":"第七十四條"},{"說明":"除增列第一項第十一款：「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外，餘均照案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修正通過","增訂":"第八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n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n二、在道路兩旁附近燃燒物品，發生濃煙，足以妨礙行車視線。\n三、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n四、利用道路放置拖車、貨櫃或動力機械。\n五、興修房屋使用道路未經許可，或經許可超出限制。\n六、經主管機關許可挖掘道路而不依規定樹立警告標誌，或於事後未將障礙物清除。\n七、擅自設置或變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或其類似之標識。\n八、未經許可在道路設置石碑、廣告牌、綵坊或其他類似物。\n九、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n十、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n十一、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n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n行為人在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兩旁，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發生交通事故者，加倍處罰。\n行為人在行人穿越道，有第一項各款情事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條號":"第八十二條"}]}],"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4290703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4290703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4290703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0804290703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