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101104070202500"],"data":{"屆":10,"議案編號":"1101104070202500","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4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6:35:31+08:00","提案日期":"2021-11-12","最新進度日期":"2021-12-07","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00704046/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2/LCEWA01_100412_0008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2/LCEWA01_100412_0008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412_00084/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期":"10-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1-11-12","2021-11-16"],"會議代碼":"院會-10-4-9"},{"會期":"10-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日期":["2021-11-26","2021-11-30"],"會議代碼":"院會-10-4-11"},{"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楊瓊瓔"],"連署人":["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林德福","羅明才","萬美玲","孔文吉","陳雪生","洪孟楷","蔣萬安","翁重鈞","陳超明","鄭正鈐","李德維","林奕華","李貴敏","費鴻泰"],"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字號":"院總第1053號委員提案第27422號","提案編號":"1053委27422","案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有鑑於國軍應常保青壯，軍人服役有最大年限或年齡上之限制，且依據《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軍人保險滿五年即可領取退伍給付，實與其他職業領域有別。為鼓勵退伍青年返鄉務農及調整產業結構，應予其相對應之職域性社會保障，以保障其老年退休安養生活。爰提案增訂「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之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國防部歷年平均退伍給付統計數據，約七成五退伍軍人平均領取金額未超過五十萬元，對於養老實難以足夠。若農保條例再將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退伍給付也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顯不合理。\n二、據統計，農職保投保年齡中，退伍軍人轉任之農民最年輕，每年有將近八成的退伍軍人服役不到十年，且多數平均退伍年齡僅有三十四歲，卻因現行法令遭農保資格排除在外，只能從事學經歷門檻低的工作，恐造成社會人力資源浪費。\n三、為保障領取「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軍保退伍給付且實際務農之青壯年者之福利，爰提案增訂「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之一，以擴大年輕退伍軍人之職業選擇。","對照表":[{"law_id":"01181","law_nam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根據國防部歷年平均退伍給付統計數據，約七成五退伍軍人平均領取金額未超過五十萬元，對於養老實難以足夠。若農保條例再將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退伍給付也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顯不合理。\n\n三、據統計，農職保投保年齡中，退伍軍人轉任之農民最年輕，每年有將近八成的退伍軍人服役不到十年，且多數平均退伍年齡僅有三十四歲，卻因現行法令遭農保資格排除在外，只能從事學經歷門檻低的工作，恐造成社會人力資源浪費。\n\n四、為保障領取「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軍保退伍給付且實際務農之青壯年者之福利，爰提案增訂「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之一，以擴大年輕退伍軍人之職業選擇。","增訂":"第五條之一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其領取之老年給付為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得申請參加本保險，不受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n\n一、申請參加本保險時為四十五歲以下。\n\n二、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退休俸或退伍金。但具領取資格而未領取者，不適用之。\n\n曾依前項規定參加後退保，再次參加本保險者，亦不受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n\n依前二項規定參加本保險者，應未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以外之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040702025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040702025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040702025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040702025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