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101122070200200"],"data":{"屆":10,"議案編號":"1101122070200200","會議代碼":"院會-10-4-11","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4會期第1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6:35:38+08:00","提案日期":"2021-11-26","最新進度日期":"2021-12-07","法律編號":["01181"],"法律編號:str":["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00704046/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4/12/LCEWA01_100412_0010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4/12/LCEWA01_100412_0010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412_00106/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1-26","2021-11-30"],"會議代碼":"院會-10-4-11"},{"會期":"10-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日期":["2021-11-26","2021-11-30"],"會議代碼":"院會-10-4-11"},{"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會期":"10-04-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1-12-03","2021-12-07"],"會議代碼":"院會-10-4-1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提案人":["馬文君","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連署人":["萬美玲","陳雪生","溫玉霞","吳斯懷","曾銘宗","孔文吉","魯明哲","林思銘","李貴敏","江啟臣","翁重鈞","李德維","陳以信"],"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字號":"院總第1053號委員提案第27549號","提案編號":"1053委27549","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鄭天財Sra Kacaw、呂玉玲等16人，有鑒於國軍為保持軍隊人力青壯，軍人服役普遍存有時間短、離退早之特性，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能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以保障晚年退休經濟生活安全，爰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放寬45歲以下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青壯退伍軍人，得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國防部資料統計，民國109年服役未滿20年，未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平均退伍年齡為27歲，與勞工及公教人員等從業人員之退休年齡尚有差別；且七成五退伍軍人平均領取金額未超過五十萬元，對於晚年退休經濟生活無法保障。\n二、倘農保條例再將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軍人退伍給付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將退伍青年加入農保資格排除在外，顯未予公允。\n三、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爰提出修法，放寬45歲以下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青壯退伍軍人，使其得以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保障退休晚年經濟生活安全，以增加誘因鼓勵青年返鄉務農，藉此解決農村人口老化、農村凋敝、擴大青年返鄉就業。","對照表":[{"law_id":"01181","law_nam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農民健康保險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為新增。\n\n二、據國防部資料統計，民國109年服役未滿20年，未領退休俸之軍職人員，平均退伍年齡為27歲，與勞工及公教人員等從業人員之退休年齡尚有差別；且七成五退伍軍人平均領取金額未超過五十萬元，對於晚年退休經濟生活無以保障。\n\n三、倘農保條例再將未具備退休養老功能之軍人退伍給付認定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將退伍青年加入農保資格排除在外，顯未予公允。\n\n四、為鼓勵服短役期未具領取退休俸資格的退伍青年，儘早投入農業生產就業，爰提出修法，放寬45歲以下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之青壯退伍軍人，使其得以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保障退休晚年經濟生活安全，以增加誘因鼓勵青年返鄉務農，藉此解決農村人口老化、農村凋敝、擴大青年返鄉就業。","增訂":"第五條之一　已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其領取之老年給付為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且符合下列各款情形，得申請參加本保險，不受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n\n一、申請參加本保險時為四十五歲以下。\n\n二、未領取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退休俸或退伍金。但具領取資格而未領取者，不適用之。\n\n曾依前項規定參加後退保，再次參加本保險者，亦不受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n\n依前二項規定參加本保險者，應未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以外之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011220702002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220702002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220702002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011220702002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