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110602070100201"],"data":{"屆":10,"議案編號":"1110602070100201","會議代碼":"院會-10-6-1","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5-02-12T06:53:43+08:00","提案日期":"2022-09-23","最新進度日期":"2022-10-21","法律編號":["04552","04553"],"法律編號:str":["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施行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747/1114301747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747/1114301747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747/111430174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301747/111430174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6-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2-09-23","2022-09-27"],"會議代碼":"院會-10-6-1"},{"會期":"10-06-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09-23","2022-09-27"],"會議代碼":"院會-10-6-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10-21"]}],"關連議案":[{"議案編號":"1111021070300400","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案。"}],"議案名稱":"「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二十三條文草案」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司法院、行政院","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政府提案","會期":6,"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條文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條文對照表","rows":[{"現行法":"","說明":"一、照委員劉建國等7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二、除條次修正為「第七條之\n                            十四」，並將第一項予以刪除，第二項遞移為第一項，及首句文字修正為「中華民國\n                            ○年○月○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施行前」外，餘照案通過。\n                        三、委員劉建國等7人所提修正動議：「第七條之\n                            十四  中華民國\n                            ○年○月○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施行前，各級法院已受理依第四百八十一條聲請之案件，或已受理依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鑑定、評估認無繼續強制治療必要，經受處分人依第四百八十四條聲明異議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n                        「說明：一、\n                            本條新增。\n                        二、刑事訴訟法於第八編「執行」編，增訂就法院依檢察官聲請就保安處分事項為裁定時，得以依所涉基本權限制之強度及範圍等因素，賦予受處分人相應正當法律程序保障，而有相關辯護、閱卷及陳述意見權。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各級法院已受理依第四百八十一條聲請之案件，或已受理依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鑑定、評估認無繼續強制治療必要，經受處分人依第四百八十四條聲明異議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後之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本諸舊程序適用舊法，新程序始適用新法之一般法律原則，法院於修正之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依法踐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自應不受影響，爰增訂\n                            本條，以資適用。又法院於修正前，就有關強制治療之宣告及停止程序，已依據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九號解釋意旨，賦予受處分人陳述意見機會，以及因身心因素而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有辯護人為其辯護者，既係依據憲法意旨所為符合法秩序之程序，其效力自不受影響，併此敘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照委員劉建國等7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修正":"第七條之十四  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施行前，各級法院已受理依第四百八十一條聲請之案件，或已受理依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鑑定、評估認無繼續強制治療必要，經受處分人依第四百八十四條聲明異議之案件，其以後之訴訟程序，應依修正刑事訴訟法終結之。但修正刑事訴訟法施行前已依法定程序進行之訴訟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條號":"第七條之二十三"}]}],"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0602070100201/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0602070100201/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0602070100201/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0602070100201/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