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111114070200600"],"data":{"屆":10,"議案編號":"1111114070200600","會議代碼":"院會-10-6-8","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6會期第8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5:02:30+08:00","提案日期":"2022-11-18","最新進度日期":"2022-11-22","法律編號":["01734"],"法律編號:str":["教師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8/LCEWA01_100608_0004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8/LCEWA01_100608_0004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608_00044/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2-11-18","2022-11-22"],"會議代碼":"院會-10-6-8"},{"會期":"10-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1-18","2022-11-22"],"會議代碼":"院會-10-6-8"}],"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王婉諭","邱顯智","陳椒華"],"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6,"字號":"院總第1559號委員提案第29330號","提案編號":"1559委29330","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鑑於現行私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因未規定比照公立大專校院之基準，導致部分私立大專校院之鐘點費，久未隨物價變動與時俱進調整，仍與二十八年前的給付水準相同。不但與現今的物價水準有所落差，也造成私校教師的相對剝奪感，長期下來不利私校留才，亦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爰擬具「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雖得由學校依視財務狀況定之，但應保障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734","law_name":"教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七條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n\n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1734:01734:2019-05-10-全文修正:55","說明":"一、第一項及第二項未修正。\n\n二、依2019年行政院核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公立大專校院教學人員之授課鐘點費，日間部分為教授955元、副教授820元、助理教授760元及講師695元；夜間部分為教授995元、副教授850元、助理教授800元及講師740元。\n\n三、反觀現行私立大專校院之兼任教師鐘點費，因未比照公立大專校院之鐘點費基準，截至2021年為止，僅31所私立大專校院之鐘點費符合或優於公立大專校院。更有65所私立大專校院的鐘點費，僅與1993年公立大專校院之給付水準相同，以日間部份為例，教授795元、副教授685元、助理教授630元、講師575元。距今超過28年未調整。\n\n四、再查，現今薪資的漲幅為1993年的1.49倍。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多年未調整，不但造成與公校教師比較的相對剝奪感，也與現今的物價水準有所落差。私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過低，長期下來不利私校留才，亦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爰此增列本條第三項及第四項，明定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得由學校依視財務狀況定之，但不得低於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數額。\n\n五、現行條文第三項移列為第五項。","修正":"第四十七條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n\n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由教育部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但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相關規定得支給較高數額者，不在此限。\n\n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由學校視財務狀況定之；其鐘點費支給，不得低於前項行政院所核定公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之數額。\n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1140702006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40702006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40702006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40702006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