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111116070200800"],"data":{"屆":10,"議案編號":"1111116070200800","會議代碼":"院會-10-6-9","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6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4:59:13+08:00","提案日期":"2022-11-25","最新進度日期":"2022-11-29","法律編號":["02014"],"法律編號:str":["鐵路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6/09/LCEWA01_100609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6/09/LCEWA01_100609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609_00019/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6-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2-11-25","2022-11-29"],"會議代碼":"院會-10-6-9"},{"會期":"10-06-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2-11-25","2022-11-29"],"會議代碼":"院會-10-6-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5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李昆澤","邱志偉","沈發惠","劉櫂豪","賴瑞隆","羅致政","陳亭妃","黃國書"],"連署人":["林楚茵","林靜儀","吳玉琴","邱議瑩","羅美玲","黃世杰","林宜瑾","邱泰源","吳琪銘","蔡易餘","林俊憲","劉世芳","鍾佳濱","陳素月","賴惠員","趙天麟","王定宇"],"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6,"字號":"院總第380號委員提案第29365號","提案編號":"380委29365","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邱志偉、沈發惠、劉櫂豪、賴瑞隆、羅致政、陳亭妃、黃國書等25人，有鑑於鐵道事故頻傳，為強化鐵道安全管理，參照國外案例及國內運輸研究所報告，鐵道機構應仿效航空業建立SMS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爰此，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規範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ISO45001、航空業SMS、海運業、及歐盟鐵道業SMS概念，明定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n二、2019年我國運輸研究所「鐵路運輸安全管理系統（SMS）制度化策略之研擬」建議修訂鐵路法，明確安全管理系統法源依據，並籍由法令強制規範要求鐵路機構應建置安全管理系統，系統性處理台灣鐵路公司組織文化、管理制度及安全控管問題，確保營運機構藉由安全管理系統，持續改善安全問題，根本性避免事故之發生。\n三、明定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範圍、內容、建置細則等作業規範，由交通部另訂之。","對照表":[{"law_id":"02014","law_name":"鐵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六條之五　鐵路機構對於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應蒐集資料及調查研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改進措施，備供交通部鐵道局查驗。\n\n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鐵道局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n\n一、鐵路機構營運之安全理念及目標。\n\n二、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n\n三、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n\n四、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n\n五、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n\n鐵路機構就其營運列車之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應有效保存；其保存之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n\n鐵路機構及相關人員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調查。","law_content_id":"02014:02014:2022-05-27-修正:73","說明":"一、明定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n\n二、營運安全管理系統範圍、內容、建置細則等作業規範，由交通部另訂之。","修正":"第五十六條之五　鐵路機構對於鐵路運轉中發生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應蒐集資料及調查研究發生原因，採取適當之預防及改進措施，備供交通部鐵道局查驗。\n\n鐵路機構應建置營運安全管理系統，並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鐵道局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n\n一、鐵路機構營運之安全理念及目標。\n\n二、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n\n三、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n\n四、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n\n五、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n\n鐵路機構就其營運列車之行車運轉、列車監控及維修保養之紀錄，應有效保存；其保存之項目、期限及管理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n\n鐵路機構及相關人員另應依運輸事故調查法配合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調查。\n\n營運安全管理系統作業規範，由交通部定之。"}]}],"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1111160702008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60702008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60702008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11111160702008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