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03126100000"],"data":{"屆":10,"議案編號":"202103126100000","會議代碼":"院會-10-7-4","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7會期第4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4:29:59+08:00","提案日期":"2023-03-17","最新進度日期":"2023-04-13","法律編號":["03716"],"法律編號:str":["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4/LCEWA01_100704_0004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4/LCEWA01_100704_0004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704_00046/html"},{"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057/1124501057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057/1124501057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057/1124501057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4501057/1124501057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會期":"10-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3-17","2023-03-21"],"會議代碼":"院會-10-7-4"},{"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尚未審查","日期":["2023-04-06"],"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6-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04-13"],"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6-8"}],"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3103143980000","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案。"}],"議案名稱":"「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王定宇","趙天麟"],"連署人":["莊瑞雄","林楚茵","鍾佳濱","湯蕙禎","許智傑","林俊憲","余天","黃世杰","江永昌","吳玉琴","沈發惠","何欣純","蔡易餘","張宏陸","邱泰源","陳靜敏","黃秀芳","林靜儀"],"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2146號","提案編號":"20委10032146","案由":"本院委員王定宇、趙天麟等20人，鑒於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針對實務上許多通過環評或環差的開發案，其開發計畫之許可文件事後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該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卻仍然有效存在，如果開發單位未主動提出要求廢止審查結論時，主管機關無法讓這些無開發許可文件之開發案件依法「退場」，影響國土資源之合理保留或運用，現行法實有修正增列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失效規定之必要。爰提出「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針對實務上許多通過環評或環差的開發案，其開發計畫之許可文件事後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該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卻無實施期限及條件之效力規定，如果開發單位未主動提出要求廢止審查結論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無法讓這些無開發許可文件之開發案件依法「退場」，影響國土資源之合理保留或運用。\n二、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開發計畫審查後之同意與否，與該開發計畫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進行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屬於政府機關對於開發行為所為之多階段行政處分，兩個准駁之行政處分之間互有構成要件效力之拘束。然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僅規定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對開發行為之構成要件效力，而目的事業主關機關針對開發計畫之廢止後，是否影響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之效力，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並無規定。為國土資源有效運用及本法兼考量境保護和經濟開發之衡平之意旨，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審查結論之效力應有規定，爰針對已公告後之環說書、評估書或環差報告之審查結論，增訂其開發計畫許可文件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後，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已失其附麗，審查結論亦應失其效力之規定。\n三、為落實維護國土有限資源之目的，針對本法修正前已公告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審查結論，亦適用前項有關法定期間或條件之效力規定，如增訂條文第二項。","對照表":[{"law_id":"03716","law_name":"環境影響評估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開發計畫審查後之同意與否，與該開發計畫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進行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屬於政府機關對於開發行為所為之多階段行政處分，兩個准駁之行政處分之間互有構成要件效力之拘束。然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僅規定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對開發行為之構成要件效力，而目的事業主關機關針對開發計畫之廢止後，是否影響環評或環差審查結論之效力，現行環境影響評估法並無規定。為國土資源有效運用及本法兼考量境保護和經濟開發之衡平之意旨，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審查結論之效力應有規定，爰針對已公告後之環說書、評估書或環差報告之審查結論，增訂其開發計畫許可文件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後，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已失其附麗，審查結論亦應失其效力之規定。\n\n三、第二項為落實維護國土有限資源之目的，爰規定對於本法修正前已公告審查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審查結論之效力，亦適用前項規定。","增訂":"第十六條之二　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之審查結論公告後，開發單位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止其開發許可文件者，審查結論失其效力。\n\n本法修正前已公告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或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審查結論，適用前項規定。"}]}],"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261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2610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2610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2610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