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03135830000"],"data":{"屆":10,"議案編號":"202103135830000","會議代碼":"院會-10-7-6","會議代碼:str":"第10屆第7會期第6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1-18T14:24:26+08:00","提案日期":"2023-04-07","最新進度日期":"2023-04-11","法律編號":["01734"],"法律編號:str":["教師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7/06/LCEWA01_100706_0004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7/06/LCEWA01_100706_0004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00706_00043/html"}],"議案流程":[{"會期":"10-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3-04-07","2023-04-11"],"會議代碼":"院會-10-7-6"},{"會期":"10-07-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3-04-07","2023-04-11"],"會議代碼":"院會-10-7-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培慧等18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蔡培慧","莊瑞雄","張廖萬堅","黃秀芳"],"連署人":["何志偉","邱議瑩","羅致政","陳明文","郭國文","陳培瑜","林淑芬","許智傑","江永昌","王美惠","陳歐珀","蔡適應","林靜儀","邱泰源"],"會期":7,"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0033117號","提案編號":"20委10033117","案由":"本院委員蔡培慧、莊瑞雄、張廖萬堅、黃秀芳等18人，鑑於現行代理教師聘任制度依各縣市政府預算分配情形，造成部分縣市代理教師為全期聘任，部分縣市則非全年聘期，僅提供十至十一個月薪資，產生「同工不同酬」現象發生，為保障代理教師之權益，俾使全國有一致性制度，爰提案修正「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經查，全國公立高中教師總人數為50,450人，其中代理教師共4,320人；全國公立國中教師總人數為44,966人，其中代理教師共6,443人；全國公立國小教師總人數為97,895人，其中代理教師共13,892人。足見代理教師全國總數多達24,655人。\n二、然代理教師之聘任因各縣市政府因預算分配不一，造成部分縣市代理教師為全年聘期，部分縣市非全年聘期，僅提供十至十一個月薪資，不僅全國無法統一，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亦產生「同工不同酬」現象。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全國一致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應給予全年聘期，俾符合「同工同酬」精神。","對照表":[{"law_id":"01734","law_name":"教師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師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七條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n\n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law_content_id":"01734:01734:2019-05-10-全文修正:55","說明":"一、全國各縣市代理教師總數多達兩萬四千餘人，然卻存在全年聘期及非全年聘期差異，部分縣市僅能提供十至十一個月薪資，致使部分代理教師無法獲得完整全年聘期，與正式教師產生「同工不同酬」現象。\n\n二、為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全國一致性，新增本條文第三項，應給予高中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修正":"第四十七條　各級學校兼任教師之資格檢定與審定，依本法之規定辦理。\n\n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之權利、義務、資格、聘任、終止聘約、停止聘約之執行與其通報、資訊之蒐集、查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應以全年聘期予以聘任，並納入前項辦法。\n各級學校專業、技術科目教師及擔任健康與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辦理。"}]}],"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0313583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3583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3583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0313583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