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01202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01202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5","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7-10T22:35:56+08:00","提案日期":"2024-03-15","最新進度日期":"2024-06-26","法律編號":["01126"],"法律編號:str":["老人福利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5/LCEWA01_110105_0003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5/LCEWA01_110105_0003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05_00031/html"},{"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34501640/1134501640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1-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3-15","2024-03-19"],"會議代碼":"院會-11-1-5"},{"會期":"11-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3-15","2024-03-19"],"會議代碼":"院會-11-1-5"},{"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5-30"],"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19"},{"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06-13"],"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2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6-26"],"會議代碼":"委員會-11-1-26-2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4-06-2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4062547"}],"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3110059780000","議案名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2人擬具「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嘉郡等20人、國民黨黨團、委員黃健豪等17人、委員王育敏等19人分別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202110009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2人「老人福利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12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0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8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337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7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36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4785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6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馬文君","顏寬恒","游顥"],"連署人":["廖先翔","林國成","邱鎮軍","黃健豪","陳雪生","林思銘","張啓楷","魯明哲","謝龍介","呂玉玲","邱若華","傅崐萁","鄭天財Sra Kacaw"],"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1202號","提案編號":"20委11001202","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顏寬恒、游顥等16人，鑑於我國自民國114年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比將超過兩成，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111年國人的平均餘命已達79.84歲，未來青壯年人口的扶老負擔將日趨沉重。為降低照顧者之經濟負擔，提高老人外出旅遊之意願，鼓勵照顧者多陪伴老人外出旅遊，調劑身心健康、促進樂齡生活，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使七十五歲以上老人之陪伴者同享本條優惠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從民國82年開始就已經進入聯合國所定義的人口高齡化國家（Ageing Society），自民國114年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比將超過兩成，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民國154年每10人中，約有4位是65歲以上老年人口，而此4位中即有1位是85歲以上之超高齡老人，顯示我國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n二、根據內政部公布「111年簡易生命表」，國人的平均壽命為79.84歲，其中男性76.63歲、女性83.28歲。另外，與聯合國公布2020年全球平均壽命比較，我國男、女性平均壽命分別高於全球平均水準6.7歲及8.6歲。\n三、對老年人來說，伴隨身體狀態退化，例如反覆出現的疼痛、行動或平衡能力下降、視力或聽力退化、心血管疾病、或慢性疾病惡化等，亟需推廣鼓勵銀髮族樂齡生活，讓銀髮族走出戶外旅遊，親近大自然，調劑身心健康，延緩老化。\n四、現行「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雖有針對老人搭乘交通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等，給予優惠措施，但是並未給予照顧陪伴者任何優惠，無法鼓勵家庭陪伴者多多陪伴老人外出旅遊。\n五、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為建構完整老人福利政策，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健全陪伴照顧老人者之福利權益，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與老人同等之優待措施，使得長期照顧老人的陪伴者，其權益予以一併重視。","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12-07-26-修正:28","說明":"一、我國從民國82年開始就已經進入聯合國所定義的人口高齡化國家（Ageing Society），自民國114年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比將超過兩成，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民國154年每10人中，約有4位是65歲以上老年人口，而此4位中即有1位是85歲以上之超高齡老人，顯示我國人口結構快速高齡化。\n\n二、根據內政部公布「111年簡易生命表」，國人的平均壽命為79.84歲，其中男性76.63歲、女性83.28歲。另外，與聯合國公布2020年全球平均壽命比較，我國男、女性平均壽命分別高於全球平均水準6.7歲及8.6歲。\n\n三、對老年人來說，伴隨身體狀態退化，例如反覆出現的疼痛、行動或平衡能力下降、視力或聽力退化、心血管疾病、或慢性疾病惡化等，亟需推廣鼓勵銀髮族樂齡生活，讓銀髮族走出戶外旅遊，親近大自然，調劑身心健康，延緩老化。\n\n四、現行「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雖有針對老人搭乘交通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等，給予優惠措施，但是並未給予照顧陪伴者任何優惠，無法鼓勵家庭陪伴者多多陪伴老人外出旅遊。\n\n五、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為建構完整老人福利政策，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健全陪伴照顧老人者之福利權益，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與老人同等之優待措施，使得長期照顧老人的陪伴者，其權益予以一併重視。","修正":"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n\n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1202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1202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1202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1202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