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02229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02229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7","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7-10T22:27:35+08:00","提案日期":"2024-03-29","最新進度日期":"2024-04-02","法律編號":["04692"],"法律編號:str":["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7/LCEWA01_110107_001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7/LCEWA01_110107_001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07_00115/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24-03-29","2024-04-02"],"會議代碼":"院會-11-1-7"},{"會期":"11-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3-29","2024-04-02"],"會議代碼":"院會-11-1-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志恩等21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柯志恩","洪孟楷","羅廷瑋","黃健豪"],"連署人":["傅崐萁","游顥","翁曉玲","黃仁","林思銘","廖先翔","陳永康","謝龍介","邱鎮軍","林沛祥","賴士葆","徐欣瑩","高金素梅","邱若華","張智倫","羅智強","陳菁徽"],"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2229號","提案編號":"20委11002229","案由":"本院委員柯志恩、洪孟楷、羅廷瑋、黃健豪等21人，鑑於因應少子化造成國家危機，鼓勵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爰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讓教職員留職停薪，不以本條例施行後為限。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本條例第四項限制教職員於本條例施行後，方得選擇全額負擔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且以本條例施行前後為斷，致令施行前同樣具有育嬰留職停薪事實之人員，無法購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資，顯失公平。\n二、育嬰留職停薪教職員選擇負擔繳付全額費用，本條例施行前具資格者人數不多，不致發生政府額外支出。\n三、為因應少子化所造成國家危機，鼓勵教職員增產報國，減緩少子化持續惡化情形，提案不以本條例施行後為限，凡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之教職員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以彰顯對待育嬰留職停薪教職員公平性。","對照表":[{"law_id":"04692","law_name":"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條　第六條所定退撫基金，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n\n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教職員本（年功）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n\n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n\n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n\n教職員依本條例規定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law_content_id":"04692:04692:2021-12-28-修正:11","說明":"一、本條例第四項限制教職員施行後，方得選擇全額負擔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且以本條例施行前後為斷，致令施行前同樣具有育嬰留職停薪事實之人員，無法購買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年資，顯失公平。\n\n二、然育嬰留職停薪教職員選擇負擔繳付全額費用，本條例施行前具資格者人數不多，不致發生政府額外支出。\n\n三、為因應少子化所造成國家危機，鼓勵教職員增產報國，減緩少子化持續惡化情形，提案不以本條例施行後為限，凡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年資之教職員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彰顯公平對待育嬰留職停薪之教職員，故提出修正文字。","修正":"第八條　第六條所定退撫基金，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n\n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教職員本（年功）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n\n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n\n教職員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n\n教職員依本條例規定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2229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2229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2229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2229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