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03051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03051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9","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7-10T22:18:41+08:00","提案日期":"2024-04-12","最新進度日期":"2024-04-16","法律編號":["01128"],"法律編號:str":["社會救助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09/LCEWA01_110109_0006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09/LCEWA01_110109_0006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09_00067/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4-04-12","2024-04-16"],"會議代碼":"院會-11-1-9"},{"會期":"11-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12","2024-04-16"],"會議代碼":"院會-11-1-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徐富癸","莊瑞雄"],"連署人":["陳素月","王美惠","黃捷","林宜瑾","蔡易餘","陳俊宇","鍾佳濱","吳沛憶","何欣純","郭昱晴","林俊憲","許智傑","陳秀寳","林楚茵","蔡其昌"],"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051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051","案由":"本院委員徐富癸、莊瑞雄等17人，鑒於生活扶助現金給付係為提供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惟近年來國內物價持續攀高，造成實質薪資倒退、購買力下降之困境。為確保經濟弱勢民眾適時獲得合理且妥善之照顧，現金給付所定金額由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三年調整一次，以因應物價波動之衝擊。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統計，101年至111年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調增情形，101年每人每月家庭生活補助10,244元、105年每人每月家庭生活補助10,618元、109年11,040元，10年內僅增加796元、成長7.7%。\n二、101年至111年我國消費者物價指數，101年總指數92.97、111年107.26。物價持續飆漲，造成實質薪資倒退、購買力下降之困境，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成長比率與物價漲幅不符比例。為使生活扶助現金給付金額即時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爰修正第三項，將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三年調整一次。","對照表":[{"law_id":"01128","law_name":"社會救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但因實際需要，得委託適當之社會救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家庭予以收容。\n\n前項現金給付，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並得依收入差別訂定等級；直轄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n\n第一項現金給付所定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law_content_id":"01128:01128:2015-12-11-修正:18","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修正第二項。為使生活扶助現金給付金額即時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爰修正第三項，將每四年調整一次修正為每三年調整一次，以確保民眾適時獲得合理且妥善之照顧。","修正":"第十一條　生活扶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但因實際需要，得委託適當之社會救助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家庭予以收容。\n\n前項現金給付，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並得依收入差別訂定等級；直轄市主管機關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n\n第一項現金給付所定金額，每三年調整一次，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之。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051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3051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3051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3051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