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03670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03670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11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5-11-10T18:14:58+08:00","提案日期":"2024-04-26","最新進度日期":"2025-11-10","法律編號":["04687"],"法律編號:str":["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1/LCEWA01_110111_0010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1/LCEWA01_110111_0010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11_00100/html"},{"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1505/1144301505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4301505/1144301505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會期":"11-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4-26","2024-04-30"],"會議代碼":"院會-11-1-1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2-36-18"},{"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09"],"會議代碼":"公聽會-202412043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4-12-16"],"會議代碼":"公聽會-2024121150"},{"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1-05"],"會議代碼":"委員會-11-4-36-6"},{"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1-10"]}],"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3110173290000","議案名稱":"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3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6人、委員張嘉郡等23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欣瑩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鎮軍等25人、國民黨黨團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思銘等2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智倫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0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傅崐萁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25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建賓等16人、委員陳玉珍等16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鴻薇等19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偉翔等20人、委員林思銘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倩綺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議案編號":"2021100061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31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12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144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17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23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09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2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欣瑩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26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5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4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國民黨黨團「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67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71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7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74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18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362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條、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36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40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5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42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46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49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9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551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智強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821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82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20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822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824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7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907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1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324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傅崐萁等21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傅崐萁","羅明才","鄭正鈐","蘇清泉"],"連署人":["羅智強","廖偉翔","葛如鈞","顏寬恒","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萬美玲","羅廷瑋","洪孟楷","李彥秀","涂權吉","張智倫","林倩綺","吳宗憲","葉元之","牛煦庭"],"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3670號","提案編號":"20委11003670","案由":"本院委員傅崐萁、羅明才、鄭正鈐、蘇清泉等21人，有鑑於年金改革後規定現職與退撫人員待遇調整脫鉤，然近年來全球通貨膨脹嚴重，國內消費者物價指數亦劇烈變動，爰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修正累計達正負百分之五時，啟動調整機制下修為正負百分之二，調整比率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目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設計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做為調整退撫待遇機制之參考指標，然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百分之二為全球普遍採用之通膨警戒線，超過警戒線代表物價在短時間內飛漲，人民用等值的錢能買的東西更少，視為通貨膨脹。\n二、有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定制度，規定退休撫卹之給付由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或每四年應予檢討或調整，然而近來整體CPI劇烈變動，經查主計總處統計資料顯示，我國CPI（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112年度達2.5%，為近10年新高，而CPI截至113年2月更高達3.08%，退撫給付應有維護老年經濟生活安全之功能，必須立即回應物價變動之挑戰。\n三、「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年金給付調整機制，係於整體CPI累計成長率正負百分之五，或每四年時，應檢討並調整。上述條文使得退休、撫卹人員不適用「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也因此112年現職軍公教人員共享經濟果實，調整待遇4%，而退休撫卹人員望穿秋水遲至113年2月29日才拍板定案，實未能及時達到維護老年經濟生活安全之功能。\n四、另俄烏戰爭效應持續延燒，國際原物料攀升壓力不斷，反映到日常民生知名麵線、雞排、珍珠奶茶漲價，各類外食……明顯上漲，生活壓力不斷飆升。112年整體之CPI高達2.5%，1到12月分別為3.04%、2.43%、2.35%、2.35%、2.02%、1.75%、1.88%、2.52%、2.93%、3.05%、2.90%、2.71%，有十個月均突破通膨警戒線2%。若退撫年金調整指標過高或四年才檢討一次，實難以反應真實物價，而調整幅度無法隨通膨調整，軍公教退休人員老年經濟生活勢必面臨重大困難。\n五、綜上所述，現行四年檢討一次，時間過長不及反應近年短期劇烈變動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CPI），調整幅度應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五條之四」之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二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對照表":[{"law_id":"04687","law_name":"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十七條　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n\n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law_content_id":"04687:04687:2021-12-28-修正:81","說明":"一、修正第一項文字，啟動年金給付金額檢討調整機制下修為百分之二，並刪除後段每四年應予檢討之文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五條之四」之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一定比率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隨物價指數浮動，隨時反應及調整以避免通貨膨脹影響退休金。\n\n二、近年來消費者物價指數劇烈變動，又羅昌發大法官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82號解釋指出，就參照物價指數變化適時調整年金給付的角度來看，現行規定百分之五過於嚴苛，認以達百分之二為宜；另外，以整體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作為調整退撫給付之指標，以真實反應，避免行政機關以政府財政或其他理由，調整不足比例，無法真實反應通膨所招致之退休金損失。","修正":"第六十七條　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二時，即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法施行細則定之。\n\n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367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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