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05714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05714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19","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19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4-07-10T21:46:33+08:00","提案日期":"2024-06-21","最新進度日期":"2024-06-25","法律編號":["01212"],"法律編號:str":["原住民族基本法"],"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19/LCEWA01_110119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19/LCEWA01_110119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119_00029/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1-1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4-06-21","2024-06-25"],"會議代碼":"院會-11-1-19"},{"會期":"11-01-1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4-06-21","2024-06-25"],"會議代碼":"院會-11-1-1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仁等3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1,"提案人":["黃仁","蘇清泉","盧縣一","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05714號","案由":"本院委員黃仁、蘇清泉、盧縣一、林倩綺、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等30人，鑒於前總統蔡英文在第一任原住民族政見說明「尊重原住民族與其土地的獨特關係，立法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原住民族土地：係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既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為謀求原住民族追求取得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冀望，爰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俾利在風災、地震之災後復原過程中，除公告之海域外，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河川，我們可以採取礦物、土石，並能撿用漂流木，除能救援、安置及重建，更秉持「重視原住民文化保存」、「強化原住民生態保育」、「維繫原住民生活傳統」與「善用原住民保留地資源」的原則，修復受損的部落建築，更要撫慰受傷的原住民族人的心，以達共存共榮雙贏局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陳玉珍","楊瓊瓔","黃建賓","牛煦庭","張智倫","翁曉玲","徐巧芯","傅崐萁","鄭正鈐","洪孟楷","廖先翔","張嘉郡","林沛祥","黃健豪","廖偉翔","萬美玲","徐欣瑩","許宇甄","葛如鈞","林思銘","林國成","陳永康","李彥秀","羅廷瑋"],"對照表":[{"law_id":"01212","law_name":"原住民族基本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n\n一、獵捕野生動物。\n\n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n\n三、採取礦物、土石。\n\n四、利用水資源。\n\n前項海域應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n\n第一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law_content_id":"01212:01212:2018-05-29-修正:20","說明":"增訂修正條文第一項及第三款，說明如下：\n\n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原住民族土地：係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為謀求原住民族追求取得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冀望，除公告之海域外，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河川，我們可以採取礦物、土石，並能撿用漂流木，除能救援、安置及重建，更秉持「重視原住民文化保存」、「強化原住民生態保育」、「維繫原住民生活傳統」與「善用原住民保留地資源」的原則，修復受損的部落建築。\n\n二、因為我們不能預測未來還會不會有颱風來襲，所以不將問題解決，危險永遠存在。同時，因為風災帶來的漂流木，除在公告海域外，應增列在原住民保留地之河川，未來如果在原住民保留地，則由原住民族人在非營利狀況下，可優先申請撿用，將這些漂流木清走，作為部落聚會所、房屋修繕，以及文化藝術裝置品之用。","修正":"第十九條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河川及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公告之海域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n\n一、獵捕野生動物。\n\n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n\n三、採取礦物、土石、漂流木。\n四、利用水資源。\n\n前項海域應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公告。\n\n第一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說明":"一、《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原住民族土地：係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及有原住民保留地。」因此，為謀求原住民族追求取得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之冀望，除公告之海域外，在原住民族保留地之河川，我們可以採取礦物、土石，並能撿用漂流木，除能救援、安置及重建，更秉持「重視原住民文化保存」、「強化原住民生態保育」、「維繫原住民生活傳統」與「善用原住民保留地資源」的原則，修復受損的部落建築。\n二、因為我們不能預測未來還會不會有颱風來襲，所以不將問題解決，危險永遠存在。同時，因為風災帶來的漂流木，除在公告海域外，應增列在原住民保留地之河川，未來如果在原住民保留地，則由原住民族人在非營利狀況下，可優先申請撿用，將這些漂流木清走，作為部落聚會所、房屋修繕，以及文化藝術裝置品之用。","提案編號":"20委11005714","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05714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5714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5714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05714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