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211016262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2110162620000","會議代碼":"院會-11-4-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5-12-05T15:51:04+08:00","提案日期":"2025-10-03","最新進度日期":"2025-11-18","法律編號":["01985"],"法律編號:str":["地質法"],"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3787/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9/LCEWA01_110409_0020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9/LCEWA01_110409_0020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HTML結果":"https://v2.ly.govapi.tw/bill_doc/LCEWA01_110409_00208/html"}],"議案流程":[{"會期":"11-04-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10-03","2025-10-07"],"會議代碼":"院會-11-4-3"},{"會期":"11-04-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10-03","2025-10-07"],"會議代碼":"院會-11-4-3"},{"會期":"11-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11-14","2025-11-18"],"會議代碼":"院會-11-4-9"},{"會期":"11-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11-14","2025-11-18"],"會議代碼":"院會-11-4-9"},{"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5-11-13"],"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5110550"}],"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21101710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19人「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會期":4,"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262號","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近年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屢傳破壞環境，為配合《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修正，永續保護地質敏感區之環境，有必要明定地質敏感區內，除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且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一公頃以下外，不得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爰擬具「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985","law_name":"地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地質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之地區，公告為地質敏感區。\n\n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審查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及廢止。\n\n前項審議會之組成，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審議會總人數二分之一；審議會之組織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985:01985:2010-11-16-制定:7","說明":"有鑑於近年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屢傳破壞環境，配合《環境影響評估法》之修正，為永續保護地質敏感區之環境，有必要明定地質敏感區不得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但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且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一公頃以下者，不在此限。","修正":"第五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具有特殊地質景觀、地質環境或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之地區，公告為地質敏感區。\n\n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中央主管機關應設地質敏感區審議會，審查地質敏感區之劃定、變更及廢止。\n\n前項審議會之組成，專家學者不得少於審議會總人數二分之一；審議會之組織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地質敏感區不得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系統。但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且設置或累積設置面積一公頃以下者，不在此限。"}]}],"提案編號":"20委11016262","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262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6262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6262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211016262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