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203110061600000"],"data":{"屆":11,"議案編號":"203110061600000","會議代碼":"院會-11-1-22","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資料抓取時間":"2026-06-14T21:25:06+08:00","提案日期":"2024-07-09","最新進度日期":"2024-07-16","法律編號":["01725"],"法律編號:str":["國民體育法"],"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30702778/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1/22/LCEWA01_110122_00525.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22/LCEWA01_1101220217525_00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1/22/LCEWA01_1101220217525_002.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議案流程":[{"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4-07-09"]},{"會期":"11-01-2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4-07-12","2024-07-15","2024-07-16"],"會議代碼":"院會-11-1-22"},{"會期":"11-01-2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4-07-12","2024-07-15","2024-07-16"],"會議代碼":"院會-11-1-22"}],"關連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06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185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1人「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4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編號":"2021100260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0人「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議案名稱":"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莊瑞雄等21人、委員蔡其昌等21人分別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何欣純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審查報告","會期":1,"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審查會通過條文","rows":[{"現行法":"第五條　政府應保障人民平等使用運動設施及參與體育活動之權利。\n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依有關法令規定，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切實推動體育活動。","說明":"照委員柯志恩等17人提案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照案通過","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保障人民平等使用運動設施及參與體育活動之權利。\n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依有關法令規定，配合國家體育政策，切實推動體育活動，並促進運動參與之性別平等。","條號":"第五條"},{"現行法":"","說明":"修正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修正通過","修正":"第二十條之一  為維護代表學校參加學生綜合運動賽會及聯賽之學生與運動教練之安全及健康，並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學校應另為學生及運動教練投保團體傷害保險。\n前項團體傷害保險給付項目應包括身故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院醫療保險金、傷害門診保險金、失能保險金。","條號":"第二十條之一"},{"現行法":"","說明":"不予增訂。","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不予增訂","修正":"","條號":"第二十條之二"},{"現行法":"","說明":"不予增訂。","修正":"(不予增訂）","條號":"第二十條之三"},{"現行法":"第二十三條　籌組國家代表隊之特定體育團體，應於培訓及參賽期間，為其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選手及隊職員辦理必要之保險；其保險範圍、項目、內容與經費補助及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其發給對象、條件、基準、領受權人、領受順序、領受權之喪失、申請程序、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說明":"修正通過。","審查會通過條文:備註":"修正通過","修正":"第二十三條　籌組國家代表隊之特定體育團體，應於培訓及參賽期間，為其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之選手及隊職員辦理必要之保險；其保險範圍、項目、內容與經費補助及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國家代表隊培訓選手及隊職員因培訓或參賽致短期失能、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慰問金並提供短期失能、身心障礙選手後續醫療照顧及相關就業輔導服務；慰問金發給對象、條件、基準、領受權人、領受順序、領受權之喪失、申請程序、期限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第一項保險之短期失能理賠給付額度與選手之合約薪資差額，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定補助之。","條號":"第二十三條"}]}],"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3110061600000/details"},"supported_relations":{"related_bills":{"type":"_function","function":"getRelatedBills","subject":"相關議案"},"doc_html":{"type":"_function","function":"getDocHTML","subject":"議案文件 HTML 內容"},"meets":{"type":"meet","map":{"議案編號":"議事網資料.關係文書.議案.議案編號"},"subject":"議案相關會議"}},"relation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061600000/related_bills","name":"related_bills"},{"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061600000/doc_html","name":"doc_html"},{"url":"https://v2.ly.govapi.tw/bill/203110061600000/meets","name":"me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