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0568"],"data":{"IVOD_ID":150568,"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568","日期":"2024-03-28","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5-8","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1,"會次":8,"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5],"委員會代碼:str":["內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3-28T09:32:40+08:00","結束時間":"2024-03-28T09:35:27+08:00","影片長度":"00:02:47","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8fc09d97f3151fdfbd987f705a842714b2448dbd94592adff8ba9b0039caa7a6efb3babcbf3bc888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時間":"09:32:40 - 09:35:27","會議時間":"2024-03-2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黃捷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六、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第四案至第七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八、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7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案。【第八案至第十一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7.000343750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7.7428437500000005,"end":17.395343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8.07034375,"end":21.732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1.91784375,"end":43.36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4.17596875,"end":47.98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8.29346875,"end":136.70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37.12346875,"end":165.18659375000001}],"whisperx":[{"start":0.089,"end":4.862,"text":"保安,台灣四面環海,海洋面積是台灣陸地面積的1.78倍,"},{"start":7.836,"end":20.441,"text":"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法律"},{"start":37.448,"end":43.147,"text":"海洋保護區、海洋庇護區審議會應該要有原住民的代表"},{"start":44.229,"end":67.467,"text":"保護跟保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保護是個體受到合理的對待享有福祉而保育是族群永續存活維繫生物的多樣性既然保育著重在族群跟他生活的一定範圍領域利用單靠政府的力量有他的極限必須運用民間的力量"},{"start":68.268,"end":85.625,"text":"因此本席在草案第7條明定為了辦理海洋保護區海洋庇護區化社所成立的審議會相關利害關係團體包括原住民都應該有權利參與他的成員中也要有原住民的代表"},{"start":86.306,"end":112.157,"text":"第二、海洋保育法應該要有原住民共管機制雖然原基法第22條規定政府與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及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管機制但是"},{"start":112.957,"end":136.258,"text":"雖然原基法的授權定有原住民族地區資源的共同管理辦法作為原住民共管的法源依據但是該共管辦法的第三條至第五條關於劃定資源支離區域的前的規定跟海保法草案第八條規劃定海洋庇護區後採擬定保育計劃已經有所衝突"},{"start":137.259,"end":164.504,"text":"行政院草案第8條第4項,雖然規定有海洋庇護區保育計劃的擬定,但是這只是一種強調性質的宣誓規定,並沒有明確說明海洋庇護區是否有原住民共管機制的適用。原此,我提出了修正動議,在《海保法》中訂定共管機制的授權條款。以上,請大家支持。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