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0681"],"data":{"IVOD_ID":150681,"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0681","日期":"2024-04-01","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1-36-1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1,"會次":11,"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36],"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4-01T09:09:13+08:00","結束時間":"2024-04-01T09:14:45+08:00","影片長度":"00:05:32","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01d093d00f1a07c09356a1e9b89db94c9e1c65aef640d3e3f8ba9b0039caa7a6fc99ef46c3be2bc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吳思瑤","委員發言時間":"09:09:13 - 09:14:45","會議時間":"2024-04-0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n（十四）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n（一）委員傅崐萁等5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案。\n（二）委員翁曉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三、審查\n（一）委員羅智強等20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及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魯明哲等24人擬具「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一案（四）、（五）、（七）、（十一）至（十五）及第二案（二）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僅進行詢答】）","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0.87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7690937500000001,"end":48.715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8.799718750000004,"end":82.178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2.95471875000001,"end":83.69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3.81534375000001,"end":84.81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5.13159375000001,"end":144.61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4.85221875000002,"end":185.16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86.17909375000002,"end":191.08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91.73096875000002,"end":197.5865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97.73846875,"end":199.59471875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200.32034375,"end":251.2490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1","start":240.24659375000002,"end":241.88346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1","start":242.37284375000002,"end":243.53721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251.36721875,"end":332.35034375000004},{"speaker":"SPEAKER_01","start":330.35909375,"end":332.24909375000004}],"whisperx":[{"start":0.313,"end":0.598,"text":"二）委員"},{"start":2.629,"end":29.265,"text":"謝謝昭薇辛苦了我也針對程序上也提出我的看法那大家可以討論分享一下觀點第一個我非常同意剛剛鍾嘉賓昭薇所提有關於預定週三上午就一個上午要用一場公聽會來討論這些職權行使法相關的國會改革法案那目前只訂了四個提綱那其實是沒有辦法含括所有版本裡頭"},{"start":30.245,"end":30.465,"text":"二）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start":48.925,"end":50.766,"text":"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start":75.043,"end":86.779,"text":"有20案。那當中所涉及的不同的事項的觀點又更多元又更廣泛。所以說一個已經有20個法案在這裡待審"},{"start":91.485,"end":91.805,"text":"二）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start":121.325,"end":132.308,"text":"主席一直在說您也垂尋了很多的學者專家那其實民主進步黨我們也是非常的努力跟很多的學者專家來做討論事實上對於國會改革的方向目前為止民間的聲音社會的共識還沒有明確的形成學者專家的意見還是屬於非常"},{"start":144.972,"end":149.436,"text":"二）委員楊瓊瓔等52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案件,則是全國的媒體社會包括公民共同關注的焦點,透過更多場次的公聽會讓社會的共識能夠匯聚,這絕對是有利於未來國會不分黨派對於國會改革的方案好好審議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力量。」"},{"start":172.256,"end":198.704,"text":"所以之所以要讓社會的專家學者包括公民團體能夠表達他們的力量以彙聚社會共識我也主張公聽會的場次應當要更多第三個這一次的國會改革方案當中社會多所質疑的或是各黨派之間的版本有很多的歧義主要來自於對於憲政層次的不同的觀點"},{"start":200.316,"end":220.333,"text":"議員楊瓊瓊"},{"start":220.433,"end":220.834,"text":"我分享一下給大家。"},{"start":238.557,"end":244.022,"text":"因為我這邊有...好,我跟您報告...陳水法院請尊重我。好,我最後一項。就是說過去在修憲委員會第10屆立法院開了兩場公聽會。第8屆的立法院修憲的議題開了10場公聽會。那時候是國民黨作為國會多數。在第5屆的立法院也是國民黨作為國會多數。修憲的議案召開了6場的公聽會。"},{"start":266.861,"end":275.783,"text":"所以我要再次強調這一次的國會改革法案它不是只有修法層次它非常多是涉及憲法層級的討論所以我比照第10屆有兩場公聽會第8屆有10場公聽會第5屆的立法院有6場公聽會就代表國會是非常慎重的在行使我們監督、修法乃至於修憲的職權所以公聽會是"},{"start":293.126,"end":297.451,"text":"公聽會應當有更多的機會讓社會的專家學者來表達意見讓公民團體可以來有更多的參與我想這是我們司法法制委員會大家應當建立共識的地方所以我也再次請求我支持剛剛眾嘉賓交委的意見對於公聽會週三一場三個小時是沒有辦法含括"},{"start":315.93,"end":315.97,"text":"二）委員"}]}},"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