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1070"],"data":{"IVOD_ID":151070,"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070","日期":"2024-04-11","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1-19-7","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1,"會次":7,"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9],"委員會代碼:str":["經濟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4-11T09:06:22+08:00","結束時間":"2024-04-11T09:08:53+08:00","影片長度":"00:02:31","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40ef09094e90200b5f49928860b5569de63a84d836101fd2f8ba9b0039caa7a63e43393a2f85716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楊瓊瓔","委員發言時間":"09:06:22 - 09:08:53","會議時間":"2024-04-1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遠洋漁業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三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8人擬具「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遠洋漁業條例增訂第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          （第二案及第三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n二、審查：\n（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本院委員呂玉玲等17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　      （第八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n【4月10日及11日二天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6471875,"end":1.9715937500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8.40096875,"end":10.695968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0.965968750000002,"end":39.029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9.58596875,"end":50.31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0.75721875,"end":147.68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9.94846875000002,"end":151.11284375}],"whisperx":[{"start":0.09,"end":1.76,"text":"中英委員組提案說明"},{"start":8.447,"end":32.888,"text":"條文修正草案．一、審查．一、二十條之一及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start":36.391,"end":40.734,"text":"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修正草案,以加強我國國籍漁船以及對出口業者的管理,並展現我國對於打擊非法的漁撈者決心。」"},{"start":59.347,"end":84.705,"text":"那麼也敬請各位同仁以及行政部門來支持我們特別在第十四條之一以及第三十八條之一做的新增或修訂的部分特別說明在第三十八條之一也就是最近一年內違反了前項規定兩次以上者那麼處新台幣八百萬元以上四千萬元以下的華元"},{"start":85.345,"end":86.445,"text":"條文修正草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例部分"},{"start":107.574,"end":128.261,"text":"或者是不受規範漁撈作業的漁貨物或者是漁產品之流通,所以我們明定了該等貨物不得進口,不得進口,那這個目的也就是要配合國際以及貿易相關國家共同合作打擊非法,為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start":129.861,"end":147.51,"text":"條文修正草案．事由．一、審查．一、三十四條之一及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