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1992"],"data":{"IVOD_ID":151992,"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1992","日期":"2024-05-01","會議資料":{"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1-36,23-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屆":11,"會期":1,"會次":1,"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聯席會議","委員會代碼":[36,23],"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交通委員會"],"標題":"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5-01T12:30:28+08:00","結束時間":"2024-05-01T12:36:51+08:00","影片長度":"00:06:23","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75811ef35c27466b53a6cbf342ceaf0d1e4149ad024bf7a855be169921a0a71755ca24a39e73c50c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素月","委員發言時間":"12:30:28 - 12:36:51","會議時間":"2024-05-01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併案審查\n（一）委員傅崐萁等33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傅崐萁等41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第八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洪孟楷等25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gazette":{"lineno":1016,"blocks":[["陳委員素月：（12時30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主委。"],["主席：麻煩陳主委。"],["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陳委員素月：主委午安。今天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跟交通委員會聯席，就是針對NCC組織法的修正案，我們看到今天有幾位國民黨的委員針對NCC組織法提出修正案，主要大概就是三個重點，一個就是委員會委員人數跟組成要依政黨比例來推薦，另外一個就是主委跟副主委互推來產生，另外一個就是委員任期交錯制度要廢止和取消，大概是這幾個重點方向。我們來回顧一下，剛剛很多委員都有提到，事實上在19年前，在2005年那時候是阿扁執政，在立法院是國親兩黨實質過半，所以那時候他們就已經提出希望NCC的委員是由各政黨來舉薦，然後依立法院的席次比例來分配，由行政院院長來推薦三名。不過這樣子的一個提案在立法院通過之後，經由行政院提出釋憲，大法官釋字第613號也做出了解釋，認為這樣子的提案是違憲的，違憲的理由主要有兩個重點，我們看到解釋文裡面也說得非常清楚，就是基於權力分立的原則，依我國的憲法，行政院是最高的行政機關，所以應該保留行政院院長對獨立機關重要人事決定的權限，所以如果按照當時的提案或今天國民黨的提案，要將NCC委員的提名依政黨比例來推薦的話，這樣子是實質侵犯了人事權和行政權，就是實質的剝奪。之前大法官就做出了釋字第613號解釋，已經非常清楚了，我們很遺憾的是，今天國民黨再次提出這樣子的一個違反憲法的案子。","我們來看一下有關主委跟副主委互選產生的主張，我們來回顧一下，互選的制度在過去也曾經實施過，就主委您的瞭解，當時產生什麼樣的狀況？"],["陳主任委員耀祥：舉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我們的七位委員裡面有四人幫跟三口組，這當然是戲稱，但是就是說會在運作上產生內部高度對立，很多的政策或政務沒有辦法順利推動，我記得那時候是在國民黨執政的時期，他們那時候是修法，後來在委員提名的時候，就直接指定誰為主任委員，誰為副主任委員，是這樣子。"],["陳委員素月：是。那我們也看到過去的文件記載，在民國100年12月14日，經由立法院修正NCC組織法第四條，將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互選的規定改為由行政院院長來提名任命，然後經由立法院來行使同意權。民國100年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是馬英九當總統的時候，這個也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自己改的，那今天國民黨又要自己把它改回來，我就會覺得不曉得他們是在想什麼。所以我們再來看今天國民黨的提案，包括本席所詢問的，包括委員比例，就是說，依政黨比例，再由司法院大法官作出解釋，指出這是違憲的之後，就確定下來了嘛，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陳委員素月：在民國95年的時候，就是經由這樣的解釋之後，確定了。確定了這樣的一個制度之後，那時候是阿扁執政沒錯，可是後來也政黨輪替了嘛，對不對？政黨輪替之後，2008年到2016年這8年，國民黨也執政了8年，也是一樣是依照這樣子的組織法在運作嘛，對不對？"],["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陳委員素月：也是由他們來提名任命嘛，對不對？那如果說他們對於這樣的一個制度認為是不對的、有問題的、難以運作的，為什麼他們在完全執政的時候不提出來做一個修正呢？為什麼在今天是我們民進黨執政、他們在國會過半數的時候，他們要來提出這樣子的一個修正案呢？這個在在都顯示出他們就是要穩贏不輸的，他們靠著國會過半，就要強行通過這樣子的法令、這樣子的修正案，要來主導NCC的人事同意權，他們真的是很明顯地把政治力介入了這個獨立機關嘛。這樣的一個作為，就是在在凸顯出他們國民黨這樣子「鴨霸」的文化特質嘛，我相信很多民眾都看在眼裡，所以本席在這邊也要呼籲所有的委員，民主國家就是依照制度法令在運作，因為物換星移，立法院的委員來來去去，沒有一個人可以保證永遠是贏家，一直待在立法院，可是我們的國家正常的運作就是要靠制度嘛，所以我們希望所有的委員要深思，謝謝。"],["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主席：謝謝。","下一位請徐富癸委員。"]],"agenda":{"page_end":130,"meet_id":"聯席會議-11-1-36,23-1","speakers":["吳宗憲","洪孟楷","翁曉玲","傅崐萁","黃國昌","謝龍介","羅智強","林國成","莊瑞雄","柯建銘","沈發惠","陳俊宇","鍾佳濱","林思銘","吳思瑤","黃健豪","李昆澤","何欣純","楊瓊瓔","蔡其昌","游顥","許智傑","陳素月","徐富癸","魯明哲","邱若華","廖先翔","林沛祥","陳雪生"],"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4-05-01"],"gazette_id":"1133701","agenda_lcidc_ids":["11337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content":"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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