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2973"],"data":{"IVOD_ID":15297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2973","日期":"2024-05-24","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1-15","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屆":11,"會期":1,"會次":15,"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5-24T22:50:32+08:00","結束時間":"2024-05-24T22:54:01+08:00","影片長度":"00:03:29","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7494b921b8e3c1f4cebfbc666a0688b8b2a2b0f0d5b72d57515661ee32e4114c7f871a20b79b72c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李坤城","委員發言時間":"22:50:32 - 22:54:01","會議時間":"2024-05-24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楊瓊瓔等20人、委員傅崐萁等52人、委員傅崐萁等52人分別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傅崐萁等52人、委員翁曉玲等16人分別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宗憲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宗憲等16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委員吳宗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翁曉玲等18人擬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1案。二、5月24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5月28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gazette":{"lineno":800,"blocks":[["李委員坤城：（22時50分）謝謝。首先要先感謝在場外超過10萬位的公民朋友，你們不是傅崐萁口中的中南部黑道，你們是熱愛民主自由的臺灣人，在這邊向你們致敬！","從上個禮拜五、這禮拜二，再到這個禮拜五，你們在場外一直支持著我們，我們會一直努力奮鬥繼續下去！","在今天，國民黨跟民眾黨已經要聯手完成國會特偵組的最後一塊拼圖，這個不是國會改革法案，它是一個國會擴權法案，是一個國會的濫權法案。在上個禮拜已經陸續通過了第二十五條藐視國會還有反質詢，但是這個是定義不明，完全由立委自由心證，它只有讓官員產生了寒蟬效應，可以罰你最高到10萬，可以彈劾你，可以送你到法院，這個就是要整死臺灣的公務人員。還有通過第四十七條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士提供資料，人民如果不提供，就罰你10萬塊，一直罰，罰到你怕。","立法委員是人民的公僕，人民才是主人，但是現在立法院的這一部擴權法案卻是立法來處罰人民，這就是惡奴欺主！惡奴欺主啦！公僕爬到人民的頭上！還有也已經通過了司法機關或是監察機關正在調查中的案子，這一次的法案也可以來調閱相關的文件，已經違反了偵查不公開，立法院可以拿到副本，立法權已經凌駕了司法權、監察權，變成一個憲政的怪獸。","在聽證會方面，如果人民拒絕表達意見，立法委員可以罰你10萬塊，聽證會認為你虛偽陳述，可以罰你20萬，誰來決定？立法委員自己來決定。人民可以救濟嗎？很困難，不論你住在哪裡，都要到立法院、到臺北的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你接受調查，你可以請律師嗎？很困難，經過主席同意才可以。所以我認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沒有討論，不是民主！）"],["李委員坤城：反黑箱！反擴權！","（反黑箱！反擴權！）"],["主席：好，謝謝，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停止討論。"]],"agenda":{"page_end":80,"meet_id":"院會-11-1-15","speakers":["韓國瑜","柯建銘","吳思瑤","蔡其昌","鍾佳濱","林楚茵","莊瑞雄","沈伯洋","吳秉叡","郭國文","邱議瑩","洪申翰","沈發惠","林俊憲","王美惠","陳俊宇","蘇巧慧","賴瑞隆","王定宇","林宜瑾","何欣純","王世堅","許智傑","陳亭妃","李柏毅","陳冠廷","李坤城","蔡易餘","羅美玲"],"page_start":7,"meetingDate":["2024-05-24"],"gazette_id":"1134701","agenda_lcidc_ids":["1134701_00002","11347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content":"討論事項\n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逐條討論─","agenda_id":"1134701_00002"}},"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3.8278437500000004,"end":4.63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95409375,"end":13.53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020343750000002,"end":25.42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6.085968750000003,"end":36.70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7.510343750000004,"end":38.28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9.01221875,"end":41.00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1.13846875,"end":47.939093750000005},{"speaker":"SPEAKER_00","start":48.64784375,"end":51.449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2.02284375,"end":54.891593750000006},{"speaker":"SPEAKER_00","start":55.24596875,"end":58.384718750000005},{"speaker":"SPEAKER_00","start":59.954093750000006,"end":60.64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60.915968750000005,"end":65.354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65.57346875,"end":74.43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74.70284375,"end":83.83221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3.86596875000001,"end":87.190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7.64596875000001,"end":100.0828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0.55534375,"end":102.158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2.61409375000001,"end":104.1159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4.53784375000001,"end":105.36471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5.48284375,"end":105.87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6.12409375,"end":107.035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7.92971875,"end":110.12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0.78159375000001,"end":112.14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2.75596875000001,"end":115.81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5.92846875000001,"end":124.551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5.07471875,"end":127.33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28.17971875,"end":129.95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30.64346875,"end":134.72721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35.36846875,"end":142.034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2.35471875000002,"end":149.25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9.83034375,"end":150.99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1.45034375,"end":152.46284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52.85096875000002,"end":154.80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5.55096875,"end":157.66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8.18346875,"end":162.18284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62.43596875,"end":165.5240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66.43534375000002,"end":168.764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69.35471875000002,"end":175.66596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76.22284375,"end":183.95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84.30596875,"end":189.11534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99.37534375,"end":204.18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04.97784375,"end":205.82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06.10846875000001,"end":209.16284375}],"whisperx":[{"start":6.016,"end":25.114,"text":"謝謝首先要先感謝在場外超過十萬位的公民朋友你們不是傅坤祺口中的中南部的黑道你們是熱愛民主自由的台灣人在這邊向你們致敬"},{"start":26.475,"end":51.152,"text":"從上個禮拜五這禮拜二再到這個禮拜五你們在場外一直支持著我們我們會一直努力奮鬥繼續下去在今天國民黨跟民眾黨已經要聯手完成了國會特徵組的最後一塊拼圖這個不是國會改革法案"},{"start":52.059,"end":58.097,"text":"他是一個國會禍權法案是一個國會的濫權法案"},{"start":60.197,"end":86.685,"text":"過去在上個禮拜已經陸續通過了第25條藐視國會還有反質詢但是這個是定義不明完全由立委自由新政他只有讓官員產生了寒蟬的效應可以罰你最高到10萬可以彈劾你可以送你到法院這個就是要整死台灣的公務人員"},{"start":87.825,"end":105.57,"text":"還有通過了第47條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可以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士提供資料人民如果不提供就罰你十萬塊一直罰、罰、罰到你怕"},{"start":107.987,"end":127.04,"text":"立法委員是人民的公僕人民才是主人但是呢現在立法院的這一部擴權法案卻是立法來處罰人民這就是惡奴其主惡奴其主啦公僕爬到人民的頭上"},{"start":128.343,"end":154.095,"text":"還有,已經也通過了司法機關或是監察機關正在調查中的案子這份法案也可以來調閱相關的文件已經違法了偵查不公開立法院可以拿到副本立法權已經凌駕了司法權、監察權變成一個憲政的怪獸在聽證會方面如果人民拒絕表達意見"},{"start":155.576,"end":159.398,"text":"立法委員可以罰你10萬塊。聽證會他認為你虛偽陳述可以罰你20萬。誰來決定?立法委員自己來決定。"},{"start":166.502,"end":188.172,"text":"人民可以救濟嗎?很困難。不論你住在哪裡,都到立法院、到台北的地方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你可以接受調查?你可以請律師嗎?很困難。經過主席才同意才可以。誰會認為?沒有討論!不是民主!沒有討論!"},{"start":199.615,"end":206.902,"text":"好,謝謝,謝謝,謝謝李坤城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有國民黨黨團體停止討論,請問院會"}]}},"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