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4823"],"data":{"IVOD_ID":15482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4823","日期":"2024-07-16","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1-22","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屆":11,"會期":1,"會次":22,"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07-16T19:32:39+08:00","結束時間":"2024-07-16T19:35:53+08:00","影片長度":"00:03:14","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b3749a3c7351fa7a44fe42a755d8c54b49a0c6dcc45fc3aea32533940f0de544b74218ebf98c99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鍾佳濱","委員發言時間":"19:32:39 - 19:35:53","會議時間":"2024-07-16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委員陳亭妃等16人分別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羅廷瑋等22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等51案。\n二、7月12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n三、7月16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8.78909375,"end":10.56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320343750000003,"end":14.84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066593750000003,"end":17.46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7.58096875,"end":23.26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3.824718750000002,"end":26.96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7.570968750000002,"end":36.17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6.58221875,"end":46.150343750000005},{"speaker":"SPEAKER_00","start":46.42034375,"end":51.719093750000006},{"speaker":"SPEAKER_00","start":51.90471875,"end":61.658468750000004},{"speaker":"SPEAKER_00","start":61.945343750000006,"end":99.610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0.50471875000001,"end":102.10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2.32721875,"end":107.52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7.89596875000001,"end":112.78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3.07659375,"end":187.9678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88.64284375000003,"end":189.33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89.73971875,"end":192.47346875000002}],"whisperx":[{"start":8.786,"end":35.251,"text":"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國人所痛恨的詐欺行為我們這次打詐司法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洗錢防治法因為可以說大部分的詐欺所得必須透過洗錢的方式才能轉為犯罪集團所使用然而洗錢的過程它牽涉到許多的階段將詐欺所得或是犯罪所得透過洗錢的方式可能包括有類似車手這樣的職場小白他們所從與協助的"},{"start":36.673,"end":58.849,"text":"又類似像一些灰色地帶從事地下匯兌或是典當業或是資源回收業大量現金回流的他們兼做這樣的洗錢工作這是另外一種那最為可惡的就是犯罪集團以專門設置的水房來從事洗錢的業務因此根據這三種不同的樣態最早在洗錢防治法第14條它是處以7年以下或罰併科500萬的罰金"},{"start":62.071,"end":86.567,"text":"但是在實務上呢往往因為這樣的刑度在法官量刑的時候對於出犯者都是以6個月以下得一顆罰金造成民眾對於說參與洗錢來協助詐欺這樣的罪犯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這次呢部分黨派我們在這次的洗錢防治法改列為19條之後呢就開始產生了需要有兩種不同的刑度首先對於較嚴重者"},{"start":87.628,"end":99.168,"text":"以不以他的前置犯罪為目的我們就以單純的洗錢就主張應該定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並以一億元的這個財產所得的洗錢的財產"},{"start":100.54,"end":106.346,"text":"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start":121.883,"end":138.798,"text":"一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這樣的一個刑度很容易在初犯或良刑的時候從一年起跳我們知道兩年以下得以緩刑也因此很多以洗錢為業的詐欺祖先在這樣的刑度之下仍然可以倒脫法律的制裁"},{"start":139.358,"end":153.379,"text":"因此在民黨團參酌了各黨團的意見之後我們主張仍然以現在的審查會意見我們維持一億以上跟以下分別定有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度對於嚴重者處以較高的刑度處罰"},{"start":154.52,"end":177.745,"text":"在1億以下的我們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但是對於符合《組織犯罪條例》所說的這個以發起、主持、操作或指揮者這尤其惡性重大我們予以定到3年以上5年以下並得課以1億5000萬的罰金相信這樣三個刑度的量刑能夠分別就參與洗錢的罪犯所給予他們應有的懲罰"},{"start":179.085,"end":192.399,"text":"當然目前我們看到另外兩個黨團的版本分別是3年以上10年以下跟這個所謂的來抱歉我想我們就請大家支持民進黨的版本"}]}},"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