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5490"],"data":{"IVOD_ID":155490,"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5490","日期":"2024-10-16","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2-15-5","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2,"會次":5,"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5],"委員會代碼:str":["內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10-16T09:08:16+08:00","結束時間":"2024-10-16T09:11:02+08:00","影片長度":"00:02:46","支援功能":["ai-transcript"],"委員名稱":"牛煦庭","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9cb36b9643c5df699c1d8b0aeeea97397eabaf4c5466d7e724e67efb77946029cedd0ffdca60b996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5.32971875,"end":164.35971875}],"whisperx":[{"start":5.359,"end":31.17,"text":"好謝謝主席各位呃與會同仁各位媒體先進各位政府長官大家早安大家好今天來做這個消防法修法牛雪林版本的提案說明這個近年來這個空工廠跟倉儲的火災不斷當然我們都知道這個存放化學跟危險物品的工廠他當然是危害性跟對消防人員的安全打擊最高的第一優先這點本席競表同意"},{"start":32.303,"end":55.985,"text":"但是我們認為除了化學品這樣的一個工廠需要加強火災預防的配套措施之外具有一定規模以上的倉儲因為其火載量是一般工廠的4到5倍換言之它的易燃性跟造成的打擊可能不亞於存放危險物品的工廠所以這火載量很高所以即使大型倉儲不見得存放所謂的危險物品"},{"start":56.906,"end":83.675,"text":"但是發生火災的時候常常是全面燃燒或是長時間的悶燒所造成的危害不亞於工廠火災不只是對於消防人員救災的這個耗損跟長時間的疲勞也因為長時間的悶燒或者是長時間的打火不易造成這個周邊社區嚴重的公害所以我認為這些社會成本都是我們修法的時候應該要考慮的事情"},{"start":84.375,"end":105.56,"text":"我們若談危險跟化學物品,屏東的民洋大火就是標準的超量,造成的消防人員不幸殉職。而桃園盧竹的美孚大火跟陽梅的家樂福大火,都是因為長期的燜燒跟大規模的燜燒。除了使消防人員疲於奔命之外,腐臭味的空氣污染也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品質。"},{"start":106.48,"end":122.267,"text":"有鑒於此,為使一定規模以上的倉庫比照工廠來做納管,並且克與相關資訊透明的義務,以敦促企業重視自主風險管理,減少火災發生後社會付出的巨大成本。"},{"start":123.288,"end":138.725,"text":"並遏止企業降低自身災害風險的責任轉嫁給社會承擔的這種惡質行為並強化消防人員職業安全衛生保障。本期提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懇請各位委員同仁支持。"},{"start":139.266,"end":162.653,"text":"在此也特別感謝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內政部劉世芳部長在上個禮拜本席的總質詢的時候已經當場答應倉儲的納管不只要從工廠管理輔導法處理也要在消防法的相關條文中做精進用雙軌並進的方式來確保消防安全也感謝消防署事前的積極溝通我們期待今天的修法過程順利圓滿以上"}]},"會議時間":"2024-10-16T09:00:00+08:00","委員發言時間":"09:08:16 - 09:11:02","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3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十七、十八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n\n【10月16日、17日二天一次會】）"},"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