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6237"],"data":{"IVOD_ID":156237,"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6237","日期":"2024-10-30","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2-15-6","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2,"會次":6,"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5],"委員會代碼:str":["內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10-30T09:08:43+08:00","結束時間":"2024-10-30T09:10:58+08:00","影片長度":"00:02:15","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a0d5cdf8d126ade1fb243ebd553312499ed2bc1eaa1ae4f74469bb67173b597c7e4384474ecec0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蘇巧慧","委員發言時間":"09:08:43 - 09:10:58","會議時間":"2024-10-3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二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繼續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23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繼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繼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繼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22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繼續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繼續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繼續審查委員邱若華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徐富癸等17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徐巧芯等18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蘇巧慧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第十九、二十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二十一、二十二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n【10月30日、31日二天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4.806593750000001,"end":10.442843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0.88159375,"end":111.0009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11.99659375,"end":132.22971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34.15346875,"end":134.64284375}],"whisperx":[{"start":4.824,"end":26.218,"text":"好謝謝主席我的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提案說明消防法自1985年公佈日定公佈以來迄今已經經過13次的修正不到3年就修正一次也顯見消防安全長久以來一直是被很關心的議題我們都要努力減少火災的發生以減少社會上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代價"},{"start":26.838,"end":48.93,"text":"其中,減少消防人員再發生搶救災害所造成的不幸事故是本席今天提案的核心精神因為消防人員是我們國家的重要資產維護消防人員執行職務之生命安全以及身心健康也是國家的責任因此本席藉由提案向所有的消防人員致敬更提出以下版本"},{"start":49.89,"end":63.957,"text":"本席版本包含日前審查已經提出的附帶決議,有三個大方向,敬請大家支持。一、在行政院的修法版本中,重要精神是要敦促企業重視自主風險管理責任,"},{"start":65.758,"end":78.585,"text":"同時擴大修正吹哨者的適用範圍。」本席認為有其道理。本席也認為,當吹哨者出來揭秘時,其工作保障仍應受《勞動基準法》所保障。若有發生相關糾紛,也應該要適用《勞資爭議處理法》。因此,相關規定與這兩部勞動法令應該要切齊。"},{"start":86.63,"end":110.667,"text":"第二、同時本席也認為因為這次修法有強化企業對災害的自主風險管理責任,因此主管機關應會同工業區主管機關辦理地方說明會,特別對於工業區密集區域之處多加說明及修整意見,使企業能夠理解並遵循法規。第三、本席認為義消人員的協助、消防單位協助就在"},{"start":112.005,"end":117.748,"text":"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