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7563"],"data":{"IVOD_ID":15756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7563","日期":"2024-11-28","會議資料":{"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2-36,22-2","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屆":11,"會期":2,"會次":2,"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聯席會議","委員會代碼":[36,22],"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11-28T09:15:28+08:00","結束時間":"2024-11-28T09:18:34+08:00","影片長度":"00:03:06","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9b765842ec257966fc9f77f09017dbf703b819ff23403639bbcaec0eacdae93a468a1eea278b595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陳培瑜","委員發言時間":"09:15:28 - 09:18:34","會議時間":"2024-11-2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事由：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組織法草案」案等29案。\n【其中第（二十三）至（二十九）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二、\n（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案等17案。\n（二）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運動發展部運動產業發展局組織法草案」案。\n【其中第（一）案中第14至17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三、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案等11案。\n【其中第（十一）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四、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案等13案。\n【其中第（十二）及（十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五、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3案。\n【其中第（十一）至（十三）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六、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9案。\n【其中第（十七）至（十九）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6.42659375,"end":80.50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1.19971875,"end":186.22971875000002}],"whisperx":[{"start":6.428,"end":22.738,"text":"好 謝謝主席那雖然我們等一下應該會進入主條討論不過我在這邊還是要宣示一下我們的版本跟行政院的版本有一些很本質上的差異那這些差異當然是來自於我們辦公室始終關心的題目第一個最特別的其實就是身心障礙運動"},{"start":23.918,"end":48.969,"text":"過往一般的國人對於身心障礙的運動都侷限在帕拉運動那確實我們台灣在這數十年當中也有非常多相對多的資源是挹注在這個部分的但是如果我們不要只有把身心障礙運動放在所謂競技層面而是所有身心障礙者從0歲到99歲他們都必須要運動的需求而國家在運動部升格之後必須要照顧到他們運動需求"},{"start":50.149,"end":78.316,"text":"因此我們調整院版的帕拉運動文字為身心障礙運動那在過去的會期當中我們其實也積極召開適應體育的座談會有非常多專家學者告訴我們不能只有帕拉運動去想像某一種競技的樣態而是必須照顧到全民的需求因為每一個人在一輩子當中都很有可能成為身心障礙者的候選人這件事情是在非常多座談會上有很多老師再度再度提醒我們的"},{"start":79.096,"end":97.91,"text":"第二、我們在我們的版本當中明文的把運動博物館納入運動部的業務但這件事情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靈感有非常多體育文史的老師告訴我們臺灣過往雖然有做所謂數位運動文物典藏但是它侷限的層面跟做法其實都"},{"start":98.59,"end":106.936,"text":"非常難對台灣人所知道那他可能只有公部門的預算去處理的這部分的業務但實質上我們如何透過運動文物的保存讓全台灣的人對於運動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這件事情可以建立某種認知因此我們明文把運動博物館納入運動部的業務我們不希望跟現行的運動文化記憶保存的方法又再次的重疊"},{"start":123.927,"end":140.795,"text":"在周思齊引退的時候,其實他也提到類似的事情。接下來我們提到全國性運動團體,我們也認為要進一步釐清。目前在講到所有資源或是競賽分配的時候,大家都著重在特定體育團體,但我們認為未來走入全民運動俱樂部的概念,我們更應該把這個運動團體的定義釐清。接下來我們談到一個很重要的事情,"},{"start":146.118,"end":162.245,"text":"目前體育署很重要的業務在於競技運動的部分那我們當然認為競技運動是重要的可是我們更希望運動走向現代化、文明化、形塑全民運動文化這件事情所以我們把競技運動全民化調整為運動發展現代化、形塑全民運動文化這件事情我認為也是相對重要接下來談到體育班的歸屬還有適應體育的分工未來教育部跟運動部要如何分工學齡階段或者是學齡後還有學齡前"},{"start":175.391,"end":185.742,"text":"我認為體育班跟適應體育的問題是在這一次修法的時候我們大家要共同面對可能要花很多時間討論但是卻是一個不得不去談的很重要的議題以上謝謝主席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