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8133"],"data":{"IVOD_ID":15813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133","日期":"2024-12-13","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2-1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屆":11,"會期":2,"會次":13,"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12-13T13:30:53+08:00","結束時間":"2024-12-13T13:34:11+08:00","影片長度":"00:03:18","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78139d0e892ea0f3b0a7c1269ca8d0873687eddec9815c1b27d3f44490e16cf7a419371ec2b560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發言時間":"13:30:53 - 13:34:11","會議時間":"2024-12-1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及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應受嚴厲之譴責，並移送監察院及檢調單位，如情節重大者將撤職查辦，永不再任公職。」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25案。（12月13日）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總統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提名周弘憲為考試院第十四屆院長，許舒翔為考試院第十四屆副院長，邱文彥、鄧家基、王秀紅、呂秋慧、柯麗玲、黃東益、伊萬•納威Iwan Nawi 7位為考試院第十四屆考試委員，咨請同意案。（12月17日上午）三、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12月17日下午））","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9.582218750000003,"end":10.25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03346875,"end":13.649093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4.273468750000003,"end":16.129718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6.652843750000002,"end":18.660968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9.42034375,"end":21.63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2.69409375,"end":24.90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5.79909375,"end":27.23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7.824093750000003,"end":29.562218750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30.574718750000002,"end":31.58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2.38034375,"end":34.034093750000004},{"speaker":"SPEAKER_00","start":34.557218750000004,"end":38.337218750000005},{"speaker":"SPEAKER_00","start":38.62409375,"end":41.94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2.80909375,"end":44.00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4.91846875,"end":46.302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7.500343750000006,"end":48.96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9.99784375,"end":53.102843750000005},{"speaker":"SPEAKER_00","start":54.73971875,"end":56.882843750000006},{"speaker":"SPEAKER_00","start":57.338468750000004,"end":60.038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60.51096875,"end":62.721593750000004},{"speaker":"SPEAKER_00","start":63.51471875000001,"end":66.19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66.63659375,"end":69.2690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69.87659375,"end":80.00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0.27159375000001,"end":90.818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91.66221875000001,"end":95.425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96.40409375,"end":98.783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99.66096875000001,"end":100.16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0.67346875000001,"end":110.95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1.10221875,"end":139.705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0.12721875,"end":143.5865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44.07596875000002,"end":145.780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46.26971875,"end":157.50846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57.77846875,"end":194.54909375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197.35034375,"end":197.72159375}],"whisperx":[{"start":9.599,"end":29.344,"text":"很遺憾剛才發言的有幾位委員為了要掩飾自己去蓋這種贊成票所以呢極盡的造謠我在這邊先來澄清首先第7條自生效日起"},{"start":30.609,"end":46.237,"text":"我覺得這是對一個族群委員來講他跟著主委同進退他有聘約準則這樣的一個修法是非常暴力式的第二個我想說高精素美委員你不斷的提到這些族群委員領了11萬多"},{"start":55.053,"end":62.504,"text":"當初修法的鄭天才委員．他把族群委員要拉到13值等．最後通過的版本是12值等．"},{"start":63.567,"end":89.967,"text":"但是這些人不是主管職他們真正的薪水只有八萬一扣除那些勞健保等等實質得到六萬一但是各位知道嗎他們來到臺北幾十年來的族群委員他們捨不得花一兩萬的錢在外面租房子甚至很多族群委員是在圓明會的辦公室買折疊椅睡覺"},{"start":91.724,"end":115.479,"text":"我想這個部分對他們來講是極盡的造謠。第二個對他們極盡的侮辱從委員的發言當中我們不斷的聽到說他們只參加婚喪喜慶說他們不夠格這不是霸凌是什麼我想請問高金素美委員曾經你的辦公室助理"},{"start":116.019,"end":143.088,"text":"的夫人也當過泰雅族群委員曾經你許許多多的你的樁腳也都擔任過族群委員但是我們沒有人去提這個因為這是主委的任用權從過去第一屆的畫家制主委到儀將主委各位知道嗎所有的族群委員都是由主委直接給名單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要來被這樣子凌辱"},{"start":144.148,"end":170.775,"text":"第三個我要說說謊他們說刪除這2000多萬就可以拿來去聘其他的公務人員各位都知道這個科目刪除沒有就是沒有了另外公務人員的聘用也不是他們這樣子簡單說說拿著沒有效率的附帶決議要去處理反而去不要去處理這種有法律效率的修法各位我們聽到的是什麼"},{"start":172.896,"end":194.198,"text":"我在這邊我要講很抱歉幾個月來從頭到尾我聽不到任何的正當性只看到各位不斷的用自己都不能相信的話赤裸裸的在傷害大家我才一次懇切的請大家請拿出良心各位這不是你而是族群的權益拜託"}]},"gazette":{"lineno":189,"blocks":[["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3時31分）很遺憾，剛剛發言的幾位委員，為了要掩飾自己去蓋這種贊成票，所以極盡的造謠，我在這邊先來澄清，首先第七條自生效日起，我覺得這是對一個族群委員來講，他跟著主委同進退，他有聘約準則，這樣的修法是非常暴力式的；第二個，我想說高金素梅委員，你不斷地提到這些族群委員領了十一萬多，當初修法的鄭天財委員，他把族群委員要拉到13職等，最後通過的版本是12職等，但是這些人不是主管職，他們真正的薪水只有8萬1,000，扣除了一些勞、健保等等，實質得到6萬1,000，但是各位知道嗎？他們來到臺北幾十年來的族群委員，他們捨不得花1、2萬的錢在外面租房子，甚至很多族群委員是在原民會辦公室買摺疊椅睡覺，我想這個部分對他們來講是極盡的造謠；第二個，對他們極盡的侮辱。從委員的發言當中，我們不斷的聽到，說他們只參加婚喪喜慶、說他們不夠格，這不是霸凌是什麼？我想請問高金素梅委員，你辦公室助理的夫人也曾經當過泰雅族族群委員，你許許多多的樁腳也曾經都擔任過族群委員，但是我們沒有人去提這個，因為這是主委的任用權，從過去第一屆的華加志主委到夷將主委，各位知道嗎？所有的族群委員都是由主委直接給名單，但是我不知道為什麼要被這樣子凌辱？第三個，我要說說謊。他們說刪除這兩千多萬就可以拿來聘用其他公務人員，各位都知道這個科目刪除，沒有就是沒有了，另外公務人員的聘用也不是他們這樣子簡單說說，拿著沒有效力的附帶決議去處理，反而不去處理有法律效力的修法。各位，我們聽到的是什麼？我在這邊要講，很抱歉幾個月來，從頭到尾我聽不到任何的正當性，只看到各位不斷地用自己都不能相信的話，赤裸裸的在傷害大家，我再一次懇切地請大家拿出良心，各位，這不是你而是族群的決議，拜託，謝謝。"],["主席：謝謝伍麗華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陳瑩委員發言。麻煩各位委員，請尊重發言委員，拜託大家。","請安靜，謝謝。陳瑩委員請。"],["張委員雅琳：主席，後面一直製造聲音。"],["主席：陳瑩委員，請。"]],"agenda":{"page_end":59,"meet_id":"院會-11-2-13","speakers":["韓國瑜","柯志恩","洪孟楷","張雅琳","陳秀寳","李坤城","林宜瑾","郭昱晴","陳培瑜","吳春城"],"page_start":23,"meetingDate":["2024-12-13"],"gazette_id":"1140101","agenda_lcidc_ids":["1140101_00002","1140101_00003"],"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content":"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至第七條之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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