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58277"],"data":{"IVOD_ID":158277,"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8277","日期":"2024-12-20","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2-14","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屆":11,"會期":2,"會次":14,"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4-12-20T15:11:52+08:00","結束時間":"2024-12-20T15:15:13+08:00","影片長度":"00:03:21","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02600ffa69e1fadd90cce8b3d01bc265353956fbd6fa7a964060a88696ca22136e357ca2c70d757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范雲","委員發言時間":"15:11:52 - 15:15:13","會議時間":"2024-12-2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本院委員許宇甄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等22案。（12月20日及24日下午）二、同意權之行使事項：總統咨，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張文貞、姚立明、何賴傑、陳運財、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張文貞為院長、姚立明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12月24日上午）三、12月20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四、12月24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2.14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2.012218750000002,"end":87.12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7.52784375,"end":113.279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3.51534375000001,"end":126.576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7.48784375000001,"end":128.58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29.31034375000002,"end":138.70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38.89534375,"end":196.59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00.03346875000003,"end":200.97846875000002}],"whisperx":[{"start":0.17,"end":0.19,"text":"發言。"},{"start":12.72,"end":32.72,"text":"首先今天真的是非常的遺憾沒想到我們江副院長比韓國瑜院長還要讓人失望那他很少數來主持那今天就破壞了惡例讓我們非常多委員剛剛在選罷法之後沒有辦法上來談他的感言"},{"start":33.881,"end":49.016,"text":"針對今天這個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我想最荒謬的是我們這個立法院因為五月全國民眾都知道五月國會擴權案藍白的法案當天才拿出來"},{"start":49.737,"end":49.897,"text":"主席"},{"start":79.857,"end":81.438,"text":"今天非常荒謬的事情"},{"start":109.497,"end":110.318,"text":"主席主席"},{"start":127.594,"end":152.524,"text":"什麼叫做參與之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而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我們不是法律人．我們做個立委．有資格問你們問題吧你們民眾黨針對翁小玲這個三分之二．這個不受理的意思是以後就不用受理了．所以這個就沒有問題了嗎我不能問這樣一個．一般公民想問的問題嗎"},{"start":153.945,"end":174.493,"text":"那你們的修正動議提到說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做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那我們想問的是說如果立法院遲遲不願意審查的話那是不是一樣癱瘓所以民眾黨看起來弄了一個"},{"start":175.453,"end":175.473,"text":"好,謝謝"}]},"gazette":{"lineno":600,"blocks":[["范委員雲：（15時12分）首先，今天真的是非常地遺憾，沒想到江副院長比韓國瑜院長還要讓人失望，他很少來主持，但今天就創了惡例，讓非常多委員剛剛在選罷法之後沒有辦法上來發表感言。針對今天憲法訴訟法的修法，我想最荒謬的是，全國民眾都知道，立法院5月國會擴權案，藍白的法案是當天才拿出來，然後很多立委在現場跟今天一樣在臺上，完全不知道在表決什麼，然後跟今天一樣，完全是用舉手表決就通過了，被憲法法院裁定違憲。所以國會變成憲政怪獸，就自己認為可以再來修憲法訴訟法，來癱瘓憲法法庭，讓大家感覺到我們的憲政已經被毀壞。","今天非常荒謬的事情是，我不知道大家到底知不知道今天我們待會要表決的版本是什麼，之前我們看到翁曉玲偉大的版本，讓大家看到他所謂的第三十條，大法官現有總額必須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只要賴清德總統提出來的法官人數被他們否決或者遲遲不處理的時候，我們的憲法法庭就癱瘓了。就如同剛剛我的同事所講，民眾黨拿出了一個在各位桌上可以看到的討論三，有一個是我這個社學博士看了半天也不是很懂的東西，想請教你們，什麼叫做參與之人數未達前項規定，無法進行評議時，得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為不受理之裁定？我們不是法律人，但我們做個立委有資格問你們問題吧？你們民眾黨針對翁曉玲這個三分之二不受理的意思是，以後就不用受理了，所以這個就沒有問題了嗎？我不能問這樣一個一般公民想問的問題嗎？你們的修正動議提到，前項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之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之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我們想問的是，如果立法院遲遲不願意審查的話，那是不是一樣癱瘓？所以民眾黨看起來好像弄了一個修正了一些翁曉玲的提案，但事實上，第一個，今天拿出來對全國的，不要說對憲法學者了啦！他們到現在知不知道我們的憲法法庭要表決這樣的？在場的國民黨委員，你看過了嗎？我看不懂，請你告訴我，你看不看得懂民眾黨的版本是什麼？國民黨也是，你們也是今天丟給我們……"],["主席：好，謝謝。下一位請林楚茵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1,"meet_id":"院會-11-2-14","speakers":["韓國瑜","江啟臣"],"page_start":1,"meetingDate":["2024-12-20"],"gazette_id":"1140501","agenda_lcidc_ids":["1140501_00002"],"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2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content":"報告事項","agenda_id":"1140501_00001"}}},"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