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0031"],"data":{"IVOD_ID":160031,"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0031","日期":"2025-04-10","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3-20-7","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3,"會次":7,"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0],"委員會代碼:str":["財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04-10T09:07:30+08:00","結束時間":"2025-04-10T09:10:06+08:00","影片長度":"00:02:36","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127fafa562dc97124f7e71681b1107fa39fb4699fde53261dffdecc4c49be5a738579c4e31f1111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思銘","委員發言時間":"09:07:30 - 09:10:06","會議時間":"2025-04-1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邀請中央銀行楊總裁金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彭主任委員金隆、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財政部莊部長翠雲、經濟部郭部長智輝、農業部陳部長駿季就「川普對等關稅政策實施，對我國股匯市、經濟成長、物價、房市等項所造成之衝擊與因應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二、審查「納稅者權利保護法」4案：\n(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9案：\n(一)\t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8人、委員鍾佳濱等23人、委員郭國文等17人、委員吳沛憶等18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4案。【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8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n(二)\t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邱志偉等16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n(三)\t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顏寬恒等16人分別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n(四)\t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2.57909375,"end":4.199093749999999},{"speaker":"SPEAKER_00","start":5.228468750000001,"end":13.649093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4.15534375,"end":54.03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4.84096875,"end":58.85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9.19471875000001,"end":95.2059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95.59409375,"end":102.66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2.95159375,"end":130.9640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31.21721875,"end":146.70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0.58971875,"end":151.686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53.74534375000002,"end":155.07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5.88846875000002,"end":157.05284375000002}],"whisperx":[{"start":2.591,"end":26.449,"text":"好 謝謝主席各位委員 各位先進 大家好我想我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條文的修正做以下的提案說明監察院在111年裁調之第13號已指出打贏稅法官司的當事人反應法令規定而陷入無限輪迴的司法救濟的困境並侵害賦稅人權"},{"start":28.47,"end":53.64,"text":"卻稅捐基增法第21條關於核課期間的規定議裁非故意逃漏稅捐者之核課時間為5年故意者為7年的規定然現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卻未逾15年未能確定其因納稅而者方可不得再行核課因而造成我們民眾萬年稅單的困擾"},{"start":54.935,"end":82.144,"text":"此外許多學者專家也都提出相同的意見更何況我們在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的規定公法請求權時效也不過5年刑事妥數審判法也規定8年內要完成訴訟本法所定的15年不只破壞稅監激增法及行政程序法的原有法律體系以及對人民的時效利益保護嚴重的利益失衡"},{"start":83.505,"end":101.723,"text":"納保法是用來保護我們的納稅義務人但是現在卻是在法院撤銷處分後還要再花至少15年的時間等國稅局隨時去查我想因為法院只是撤銷復查的決定以及訴願的決定而非課稅處分"},{"start":103.064,"end":130.666,"text":"所以當稅監計政處只要重新做成複查的決定當事人可能又要進行重新的司法救濟沒完沒了所以即使打贏稅法官司還是會輪回萬年稅單的一個困境稅監訴訟我認為應仿效刑事妥數審判法才是納保法的立法目的與精神所以我將現行的條文規定自法院做成撤銷或變更裁判"},{"start":131.326,"end":146.652,"text":"之日起逾十五年未能確定其因納稅額者修改為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七年未能確定其因納稅額者這樣的一個文字修訂敬請各位委員支持好 謝謝我們現在會請莊家斌委員"}]}},"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