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1855"],"data":{"IVOD_ID":161855,"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1855","日期":"2025-05-23","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3-1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屆":11,"會期":3,"會次":13,"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05-23T14:30:24+08:00","結束時間":"2025-05-23T14:34:21+08:00","影片長度":"00:03:57","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f6b7147a760cfa56053e9d5413d029afcbc36a90db5ea6553fadcede9185d0f6de903409df43b79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翁曉玲","委員發言時間":"14:30:24 - 14:34:21","會議時間":"2025-05-2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院會所作之決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18案。二、5月2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5月27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1","start":18.610343750000002,"end":19.234718750000003},{"speaker":"SPEAKER_01","start":19.605968750000002,"end":23.0653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3.58846875,"end":60.899093750000006},{"speaker":"SPEAKER_01","start":61.337843750000005,"end":92.286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1","start":93.23159375,"end":100.70721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1","start":100.80846875,"end":116.1984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17.27846875,"end":119.1684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19.59034375,"end":149.84721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50.99471875,"end":151.75409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52.02409375000002,"end":175.0753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76.07096875000002,"end":203.37471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08.97721875000002,"end":209.02784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1","start":209.23034375,"end":209.483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1","start":209.93909375,"end":211.2553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11.64346875,"end":212.9259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12.97659375,"end":213.02721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13.38159375,"end":214.07346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1","start":214.66409375,"end":214.6809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14.69784375,"end":214.74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24.40096875,"end":225.582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27.26971875,"end":227.60721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227.84346875000003,"end":233.74971875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234.22221875000002,"end":236.73659375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236.83784375000002,"end":236.97284375}],"whisperx":[{"start":18.632,"end":36.023,"text":"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全國的各個朋友大家好實話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今年賴政府擁有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高的施政預算將近三兆的規模但是呢賴政府還是不滿足"},{"start":36.843,"end":60.504,"text":"要将行政院及各部会应该自行吸收节省支出的636亿元全数都转嫁给地方的县市政府删除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补助款的25%让地方政府在无预期的情况之下呢就少了四分之一的经费可用平均每个县市少了二三十亿的钱"},{"start":61.966,"end":77.723,"text":"這筆錢是許多縣市政府的救命錢與地方社福教育補助基礎建設有關卓榮泰的行政院是錢多到流油那麼卻狠心的刪除給地方政府的活命錢"},{"start":78.524,"end":91.957,"text":"由此可見賴政府的自私自利不以民為孽不苦民所苦寧可地方老百姓窮死也不願拿出那一點點錢來幫助地方老百姓實在是傷天害理得不配位"},{"start":93.274,"end":114.614,"text":"在此我要譴責賴清德卓榮泰的事你們違憲亂政不依法行政的無恥行為毫無下限今天行政院對地方政府的一般性的補助款是依照地方制度法和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中央政府本來就應該給予地方政府補助這是屬於法定的義務支出不是你們愛給不給的施捨錢"},{"start":117.335,"end":146.697,"text":"本席呢在這裡有一份文件這個是113年8月30號就是去年的時候行政院發文函請立法院審議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當時所附具的第5項附件也就是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的明細表一份在這份明細表的第9項裡面清楚的寫出對地方政府的補助款"},{"start":147.057,"end":174.833,"text":"总金额就是2501亿元而这笔一般性的补助款就是法律的义务支出那么并且这是已经经过立法院三读审议通过的预算依照大法官释字319还有520号的解释这个叫做措施性法律通过了就要执行没有说依法是不能够拒绝执行的"},{"start":176.141,"end":201.914,"text":"我再說一次這份明細表是去年就已經隨著總預算書送來立法院審議當時就已經有這個支出明細表所以說行政院長是早就知道這個一般性補助是法律義務支出所以說卓榮泰院長陳淑芝這個主席長你們為了大罷免為了政治鬥爭不擇手段寧可搞垮搞臭這個在野黨也不顧人民死活根本就是大造謠混淆視聽那麼全國"},{"start":224.407,"end":224.427,"text":"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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