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2063"],"data":{"IVOD_ID":16206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063","日期":"2025-05-28","會議資料":{"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3-36,19-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屆":11,"會期":3,"會次":1,"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聯席會議","委員會代碼":[36,19],"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經濟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05-28T14:15:39+08:00","結束時間":"2025-05-28T14:20:58+08:00","影片長度":"00:05:19","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75aba70f567c6f2473a18882208d739af05c7c77e5f132fd0eca21237c41e0923af37138b611437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羅智強","委員發言時間":"14:15:39 - 14:20:58","會議時間":"2025-05-28T13: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8人、（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四）委員李坤城等16人、（五）委員吳秉叡等18人、（六）委員陳亭妃等16人、（七）委員蔡易餘等17人、（八）委員何欣純等22人及（九）委員吳思瑤等17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n【第（八）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九）案各黨團若未提出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星期三下午及星期四全天為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1","start":2.57909375,"end":2.6128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86596875,"end":6.3759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0.274093750000002,"end":133.5459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1","start":133.73159375,"end":154.2684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54.75784375,"end":162.73971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163.66784375,"end":163.68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63.68471875,"end":196.38846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96.79346875000002,"end":233.1253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233.12534375,"end":256.41284375000004},{"speaker":"SPEAKER_01","start":256.63221875,"end":258.640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60.09159375,"end":281.80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82.14721875000004,"end":307.96596875},{"speaker":"SPEAKER_01","start":307.96596875,"end":318.88409375000003},{"speaker":"SPEAKER_00","start":318.88409375000003,"end":319.18784375},{"speaker":"SPEAKER_01","start":319.18784375,"end":319.86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19.86284375,"end":319.96409375}],"whisperx":[{"start":11.973,"end":29.739,"text":"教育部次長葉秉成上個月21日在個人臉書跟校內社群平台發文談及台大的性平安時他上傳的對話截圖包括受害女學生的真實姓名等敏感資訊導致當事人的個資外洩"},{"start":30.936,"end":55.195,"text":"那受害學生在社群平台上控訴葉秉成洩露個資並表示我是個人不是你政治操弄的工具那強烈譴責葉秉成的行為那受害者學生說你踐踏著我的傷口和隱私鞏固著你的形象跟權力葉秉成你純白的人色潑染著案件被害人鮮紅的血淚"},{"start":57.156,"end":86.121,"text":"那女學生事後多次要求葉秉成刪文卻沒有獲得及時回應直到一個月後也就這個月21號的下午葉秉成才完全刪除相關的內容那當時葉市長表示他說他沒有想到善意的舉動無意中帶來困擾但受害女學生表示他至今仍然不清楚葉秉成究竟是透過什麼方式憑藉何種權力取得他的個資那保護"},{"start":87.001,"end":102.128,"text":"性侵受害者的個人諮詢是社會基本的倫理跟道德界限不管是在哪個領域誰跨過這個線就不該再談教育談善良談責任那他也認為葉次長的行為造成他難以挽回的傷害"},{"start":102.868,"end":129.75,"text":"某部分剝奪他未來三十年的人生那我想要幫這位女學生問就是說到底這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洩露他人個資意圖損害他人利益自身損害於他人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那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利機會或方法洩露個資可加重其刑制"},{"start":130.41,"end":145.526,"text":"二分之一那我想請問主任你怎麼樣來去幫忙回答一下這位女學生的一個提問到底為什麼她是怎麼樣取得她的個資然後讓她去面對這樣的傷害"},{"start":146.948,"end":162.418,"text":"這個做法葉次長做法有沒有違反各執法的規定那對於受害女學生的權益保障我不知道這個執事準備要去籌備我們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李主任你有什麼建議給受害女學生"},{"start":164.057,"end":182.057,"text":"當然按照現行的規定,因為還沒有個人資料保安會成立公務機關部分並沒有被他納管現行的話當然是由他的上級機關來處理,還有機關本身來處理,這是外向是如此"},{"start":182.597,"end":198.869,"text":"但是剛剛有提到說刑事犯罪若是說有涉及到刑事犯罪41條那部分的話就回到刑事犯罪如果被害當然還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主張他的權利但是如果未來我們假如說未來這件事情"},{"start":199.269,"end":219.081,"text":"因為公務機關部分也有納管我們覺得這個議題應該會先擺在說安全維護義務假如這裡面是有涉及到說資料的收集使用雖然是有權責的人去做保管但是資料要怎麼樣去做使用它的安全維護控管我們剛剛在前面有跟委員報告說未來各自法的18條"},{"start":220.081,"end":234.071,"text":"有關於說個人資料的一個管理那邊我們會再訂授權辦法那邊當然會有一些更細的規定去推廣跟落實就是資料不要超過目的在外的使用以上謝謝主任"},{"start":235.672,"end":258.26,"text":"後續發展不只這位受害女學生她的個資外洩那媒體也報導18位網友因為不滿葉次長的作為寫信到教育部長信箱陳情那聲援受害的女學生但事後卻發現她們的個資無一例外全部外流那這類公務機關洩漏個資那個資會成立之後要怎麼去監管"},{"start":260.131,"end":281.534,"text":"跟委員報告講說是因為有去申訴監舉按照當然現有行政程序法本來就有規定陳情的這部分要保密所以中央機關當然是跟照假設說有事涉及到陳情的這個相關資訊洩密那部分當然還是應該要回到機關要先進行調查但是"},{"start":282.253,"end":303.702,"text":"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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