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2543"],"data":{"IVOD_ID":162543,"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2543","日期":"2025-06-17","會議資料":{"會議代碼":"院會-11-3-16","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屆":11,"會期":3,"會次":16,"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院會","標題":"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06-17T10:14:37+08:00","結束時間":"2025-06-17T10:16:53+08:00","影片長度":"00:02:16","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472bddf0126e86f016863402e5f69d2497387f7ed61e3e6143f29c725d4fe593f3c00194d6c0323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倩綺","委員發言時間":"10:14:37 - 10:16:53","會議時間":"2025-06-17T09:00:00+08:00","會議名稱":"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事由：一、討論事項：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事項第2案：「總統咨，為司法院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現有缺額7名，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提名蔡秋明、蘇素娥、蕭文生、鄭純惠、林麗瑩、陳慈陽、詹鎮榮7位為司法院大法官，並以蔡秋明為院長、蘇素娥為副院長，咨請同意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請公決案等13案。二、6月13日上午9時至10時為國是論壇時間。三、6月17日下午5時至6時為處理臨時提案時間。）","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4.50284375,"end":6.3590937499999995},{"speaker":"SPEAKER_00","start":7.03409375,"end":14.104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172218750000003,"end":21.42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1.52971875,"end":38.168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8.57346875,"end":89.99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90.29534375,"end":96.01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96.04971875000001,"end":108.0140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08.77346875,"end":121.04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21.91909375,"end":123.5053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3.74159375,"end":128.55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32.75284375,"end":133.90034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33.96784375000001,"end":136.76909375}],"whisperx":[{"start":4.52,"end":18.177,"text":"主席 立仁同仁 大家好運動財經院發行條例這次的部分條文修正順利三讀通過透過這一次的技術調整讓我們讓整個非法賭博與不法組織滲透的運動治理結構性風險有了回應"},{"start":21.761,"end":37.837,"text":"面對國際賽事屢傳弊案我們如果沒有辦法及時的強化制度可能會淪為跨境犯罪的灰色地帶此次修法的目的即是強化對不法操控行為的刑罰和阻力保障運動競技的公正性與社會信任"},{"start":38.638,"end":65.171,"text":"本次修法最重要的是將利誘操控賽事的行為明確明定為罪將以金錢物資跟其他利益收買選手教練來比賽來影響比賽結果名列為犯罪擴張成構成要件提升法律的明確性與可罰性同時對組織性的操盤或盈利目的的行為設計更高刑度跟罰金"},{"start":65.991,"end":89.526,"text":"若因操控行為導致選手重傷或死亡可以處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與刑法重大結果犯罪體系一樣顯示國家對於體育安全與人身風險的高度重視在責任體系方面此次也修正未遂犯條文涵蓋從犯罪預備未遂到即遂的全階段行為防堵操控行為與萌芽之實"},{"start":90.387,"end":107.817,"text":"配合行政院组织改造这个条例明确的规定主管机关为运动部那条文一正列主管机关政策推动的执掌使运动产业发展跟赛事的治理更加坚实也有了法源依据完善体制的设计"},{"start":108.957,"end":128.292,"text":"體育是公平的象徵而法律是守護這份公平的最後防線唯有建立健全的法治秩序才能使選手安心投入觀眾放心看賽產業持續發展台灣的運動賽事不容被操控體育的誠信不容動搖謝謝林委員下一位請羅廷偉委員發言"}]},"gazette":{"lineno":727,"blocks":[["林委員倩綺：（10時14分）主席、立院同仁，大家好。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這次部分條文修正順利三讀通過，透過這一次的技術調整，讓我們對整個非法賭博與不法組織滲透的運動治理結構性風險有了回應。","面對國際賽事屢傳弊案，我們如果沒有辦法及時的強化制度，可能會淪為跨境犯罪的灰色地帶。此次修法的目的即是強化對不法操控行為的刑罰、嚇阻力，保障運動競技的公正性與社會信任。","本次修法最重要的是將利誘操控賽事的行為明確明定為罪，將以金錢、物資跟其他利益收買選手、教練來影響比賽結果明列為犯罪，擴張成構成要件，提升法律的明確性與可罰性，同時，對組織性的操盤或營利目的的行為設計更高刑度跟罰金，若因操控行為導致選手重傷或死亡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刑法重大結果犯罪體系一樣，顯示國家對於體育安全與人身風險的高度重視。","在責任體系方面，此次也修正未遂犯條文，涵蓋從犯罪預備、未遂到既遂的全階段行為，防堵操控行為於萌芽之時。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這個條例明確的規定主管機關為運動部，條文亦增列主管機關政策推動的職掌，使運動產業發展跟賽事的治理更加堅實，也有了法源依據，完善體制的設計。","體育是公平的象徵，而法律是守護這份公平的最後防線，唯有建立健全的法治秩序，才能使選手安心投入、觀眾放心看賽、產業持續發展。臺灣的運動賽事不容被操控，體育的誠信不容動搖！"],["主席：謝謝林委員。","下一位請羅廷瑋委員發言，羅廷瑋委員、羅廷瑋委員、羅廷瑋委員不在。","接下來請李坤城委員發言，李坤城委員、李坤城委員、李坤城委員不在。","請張雅琳委員發言，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張雅琳委員不在。","請劉書彬委員發言。"]],"agenda":{"page_end":396,"meet_id":"院會-11-3-16","speakers":["江啟臣","黃國昌","麥玉珍","許宇甄","林倩綺"],"page_start":85,"meetingDate":["2025-06-17"],"gazette_id":"1145801","agenda_lcidc_ids":["1145801_00003","1145801_00004","1145801_00005"],"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content":"討論事項\n國家海洋科技營運中心設置條例─ 完成三讀─","agenda_id":"1145801_00008"}}},"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