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3281"],"data":{"IVOD_ID":163281,"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3281","日期":"2025-07-30","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3-36-23","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3,"會次":23,"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36],"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07-30T09:15:16+08:00","結束時間":"2025-07-30T09:32:16+08:00","影片長度":"00:17:00","支援功能":["ai-transcript","gazette"],"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48c4565dccb303387d189d75ba07b9a91cad4e4815db678b7b60ae11179bc53bc932d0b88b6ae5ef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黃國昌","委員發言時間":"09:15:16 - 09:32:16","會議時間":"2025-07-3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列席就「《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迄今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被害人保護之成效與精進；如何強化《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以完整保障被害人訴訟權益。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transcript":{"pyannote":[],"whisperx":[]},"gazette":{"lineno":461,"blocks":[["黃委員國昌：（9時15分）謝謝主席，麻煩有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主席：請副秘書長、部長及董事長。"],["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早安。"],["黃委員國昌：三位早，由於時間的關係，就不一一問候。今天討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此時此刻，我覺得極其諷刺，我為什麼說今天討論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非常諷刺？過去這段時間當中，人民看到的是我們相關司法部門該做的事情不認真做，不該做的事情做一大堆。我為什麼這樣講？就以性侵重刑犯保外就醫為例，判刑19年的性侵重刑犯，即使執行完畢，放出去恐怕都要接受電子監控，結果還沒有執行完畢，只是放出去保外就醫又再性侵、強盜兩個被害人，這樣的獄政腐敗已經讓人瞠目結舌、不敢置信！先請教部長，這件事情責任追究需要多久？今天問題很多，請簡要回答，其他廢話不用講，這件事情責任追究要多久？"],["鄭部長銘謙：這件事我們很痛心。"],["黃委員國昌：當然痛心嘛！責任追究要多久？"],["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有請政風小組去做調查。"],["黃委員國昌：責任追究要多久？"],["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儘速會……"],["黃委員國昌：儘速是多久？"],["鄭部長銘謙：我們希望在一個禮拜內。"],["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究責名單、誰要負責、是不是要該移送法辦？對於這些被害人，國家打算怎麼辦？一併提出完整的報告，可以嗎？"],["鄭部長銘謙：這部分我們努力。"],["黃委員國昌：一個禮拜之內，不用努力，好好做就好了。為什麼剛你說儘速我很擔心？因為你去年也告訴臺灣社會，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法務部要儘速提出，我5月問你儘速到哪裡了，你說你們已經送給行政院了嘛！"],["鄭部長銘謙：對，現在在行政院審查。"],["黃委員國昌：行政院還要儘速多久？現在行政院很忙嗎？行政院還要儘速多久？"],["鄭部長銘謙：本月31日還要再進行審查會議。"],["黃委員國昌：我上次問你的時候是5月19號，今天幾號？"],["鄭部長銘謙：今天是7月29日。"],["黃委員國昌：又過了兩個多月，藉由這次的質詢，我希望卓榮泰聽到，整個行政團隊一天到晚不曉得在幹什麼東西！去年跟社會大眾說要儘速，儘速到我5月問的時候還是儘速，現在7月底了，繼續儘速，沒關係，我們看一看整個卓榮泰內閣要癱瘓到什麼程度，他講出來儘速，現在整個臺灣社會是一片哄堂大笑。我也拜託召委，無期徒刑不得假釋的事情，相關的委員都有提案了啦！"],["主席：有，我自已也有……"],["黃委員國昌：社會沒有辦法期待行政院這樣擺爛，因為行政院擺爛，所有的法案都不用審嗎？排案下去啦！不用等了，謝謝。","再來，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決議，避免執政者以人事控制個案，這件事情部長覺得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有落實嗎？"],["鄭部長銘謙：目前檢察官的人事就是用票選的，票選部分本來就是在做這樣的一個……"],["黃委員國昌：是嗎？我就具體問嘛！"],["鄭部長銘謙：現在檢察官都是用票選來推薦人選。"],["黃委員國昌：你不要急，聽好問題嘛！我說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有沒有落實，你說檢察官票選了，那麼我問你，2023年4月的時候，林邦樑幹臺北地檢署的檢察長，短短幾個月就被拔官，這個有落實嗎？有嗎？有落實不要用司法人事來干預個案嗎？"],["鄭部長銘謙：這個是檢察長的調整調動，是遴選要點職期制的……"],["黃委員國昌：他任期還沒到就被拔官啊！"],["鄭部長銘謙：這個任期……沒有，那只是一個最長的任期……"],["黃委員國昌：我唸給你聽啦！"],["鄭部長銘謙：那個你不了解啦！"],["黃委員國昌：那個時候的高檢署檢察官陳宏達非常有風骨，發表了長文說：主事者不但不思勵精圖治、疏減訟源，反而汲汲酬庸心腹，繼續打壓異己，凌駕法律專業，隳敗國家名器。這不是我說的喔！這是高檢署檢察官陳宏達說的，他說：未來我們希望排除五日京兆、倖進之士，不容政治力透過人事遷調影響個案偵辦，而此次檢察長人事異動再度印記歷史污名。這個是當初林邦樑被調任的時候，陳宏達所提出的剴切之詞，那時候提出來時，整個法界對他非常的尊敬，後來發生了什麼事，臺灣社會都很清楚。","接下來，民進黨秘書長憑什麼去「喬」司法人事？現在民進黨秘書長很奇怪，之前被我揭發弊案，在民進黨中央「喬」公股的買賣，我們國家的科學城物流送給紅色資本，就是民進黨的秘書長洪耀福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喬」的，這個弊案被我舉發了以後，竟然跑去對我濫行提起自訴，當然最後被打臉。但現在瞠目結舌的是什麼？民進黨中央、民進黨的秘書長敗壞國家體制，什麼都可以「喬」啊！從科學城物流的股權買賣，現在連調查局局長的官位都可以「喬」，民進黨秘書長可以介入司法人事嗎？來，請部長。"],["鄭部長銘謙：委員你提的就是從暗網這邊來的，暗網是不是……它的來源也不明確，真偽難辨，這部分我們……"],["黃委員國昌：真偽難辨喔？好，沒有關係。"],["鄭部長銘謙：待高檢署來做一個了解……"],["黃委員國昌：來，我帶部長看，基層檢察官說：一定是真的。這不是我說的，基層檢察官說這一定是真的。來，請張斗輝檢察長。"],["張董事長斗輝：委員好。"],["黃委員國昌：檢察長，現在高檢署在進行的是行政調查還是刑事調查？"],["張董事長斗輝：我們高檢署是負責刑事調查。"],["黃委員國昌：刑事調查？"],["張董事長斗輝：分他案。"],["黃委員國昌：分他案？"],["張董事長斗輝：是。"],["黃委員國昌：分他案要睡多久？"],["張董事長斗輝：這部分我們會看……"],["黃委員國昌：辦到2028年以後？"],["張董事長斗輝：這部分會由檢察官……"],["黃委員國昌：因為當初很奇怪嘛，真偽難辨的時候，檢調都說要下去辦啊，2024年總統大選以前，看到鄭文燦的照片說是AI假冒的，然後說羅致政的照片是P圖的，說檢調要偵辦，從2023年辦到今天，辦什麼東西出來了？一切都是秘密不能講，是不是假的？不知道。涉及到當事人的隱私，不能講，現在打算這個案子也繼續這樣混嗎？"],["張董事長斗輝：目前由檢察官依法來偵辦，但是偵查不公開，我想這部分我們不宜在這裡說明。"],["黃委員國昌：真的喔？真的偵查不公開喔？"],["張董事長斗輝：是。"],["黃委員國昌：檢察長你講這個話會不會覺得心虛虛的？我們的檢察官有做到偵查不公開喔？臺灣社會現在怎麼想，你知道嗎？如果偵查不公開的話，奇怪了，怎麼偵查當中的秘密都是特定雜誌在刊出啊？偵查不公開，你們講出來，我再說一次，全社會聽到都哄堂大笑，司法的公信力為什麼會敗壞到這種程度？我先問你一個原則性的問題，問原則性的問題就好，事實調查讓你們去做，要辦多少我會持續追，我只問一個事實性的問題，民進黨的秘書長可以「喬」司法人事嗎？可以嗎？"],["張董事長斗輝：這部分……"],["黃委員國昌：對不起，我在問檢察長，部長您在旁邊休息就好，我沒有請你回答，你不需要去指導檢察長怎麼回答，民進黨的秘書長可以「喬」司法人事嗎？可以還不可以？"],["張董事長斗輝：據我們的了解，林錫耀先生有出來否認，這部分我們會再……"],["黃委員國昌：不是啦，他否認是指部分內容是偽造的……"],["張董事長斗輝：是。"],["黃委員國昌：那代表部分是真的，哪些是偽造的，哪些是真的？林錫耀講的話如果都可以相信的話，那你們就不用調查啦，現在分案幹嘛？林錫耀說不是真的，所以就不是真的，結案。是這樣嗎？是這樣嗎？檢察官是這樣在辦案的嗎？"],["張董事長斗輝：目前我們正在調查中。"],["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特別提醒你一件事，整件事情臭不可聞，為什麼臭不可聞？王俊力是誰？偵辦鄭文燦案件的檢察長，他簽結耶！他壓案耶！結果一個貪污罪的犯罪嫌疑人去幫辦他案子的檢察長「喬」調查局局長，這件事情會不會太可笑？我們國家的司法人事已經腐敗到什麼程度了？一個刑事犯罪嫌疑人去幫辦他案子的檢察長「喬」要不要當調查局局長，我老天啊！我老天啊！我正式講，雖然現在國會調查權被閹割，台灣民眾黨會正式立案，要求成立調查委員會，這件事情一定要徹查到底，臭不可聞、太可惡了！","接下來請司法院，今天說要強化被害人的訴訟參與，我之前在5月22號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公聽會就講了，當初修完了刑事訴訟法以後，司法院很會做大內宣，說這是呼應國際人權，開啟我國刑事訴訟程序的新頁，但有一位刑事訴訟法的權威──林鈺雄教授說：這根本就言過其實，他沒有改變被害人不是程序主體的基本立場，被害人沒有獨立程序主體的地位可言。針對有關於被害人訴訟參與權的強化，司法院有打算要處理嗎？有這個立法計畫還是沒有？"],["王副秘書長梅英：委員，這部分我請廳長來做說明。"],["黃委員國昌：好，請廳長。"],["李廳長釱任：委員好。有關於被害人的主體地位，我們這次根據憲判字第8號的相關議題之下，在我們的草案裡面有提到讓被害人可以詰問去……"],["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提來？"],["李廳長釱任：我們正在研議中。"],["黃委員國昌：還要研議多久？"],["李廳長釱任：我們在開諮詢會議，大概我們的草案出來之後就會……"],["黃委員國昌：對，我知道，還要多久？針對問題回答，問題沒有那麼複雜，還要多久？"],["李廳長釱任：大概一個多月應該可以。"],["黃委員國昌：一個多月？"],["李廳長釱任：是。"],["黃委員國昌：大家聽到囉！"],["李廳長釱任：我們有4次的諮詢會……"],["黃委員國昌：我下個會期等你把草案送來，一個多月以後沒有送來，司法院負責。"],["李廳長釱任：我們會先送行政院會銜。"],["黃委員國昌：送行政院會銜啊？"],["李廳長釱任：對。"],["黃委員國昌：哇，那完蛋了，如果送到卓榮泰那邊不曉得又要研議多久？不曉得要研議多久，什麼時候可以見天日？"],["李廳長釱任：預計大概一個多月之後，我們參事室那邊……"],["黃委員國昌：沒關係，我們大家拭目以待，今天你在這邊所講的話，全體國民都有聽到。"],["李廳長釱任：是。"],["黃委員國昌：來，請教懲戒法院一年要處理幾個案子？"],["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這部分我手上沒有正確的數據。"],["黃委員國昌：這個問題不難，懲戒法院的案件負擔重不重？跟一般民事法院、跟刑事法院相比，懲戒法院的案件負擔重不重？這個應該是法律人的common sense。"],["王副秘書長梅英：報告委員，我想那個是相對性的，它跟那個……"],["黃委員國昌：是。來，我直接跟你講……"],["王副秘書長梅英：是。"],["黃委員國昌：現在我把懲戒法院的法官名單全部列在上面……"],["王副秘書長梅英：是。"],["黃委員國昌：有十幾個，一年審結的案件一百出頭。"],["王副秘書長梅英：是。"],["黃委員國昌：一百出頭，跟其他辦理民、刑事案件的法官比起來，這負擔是重還是輕？"],["王副秘書長梅英：相對是輕的。"],["黃委員國昌：相對是輕的，你看嘛！什麼樣的人可以去懲戒法院？在司法院當過官的，林輝煌也去懲戒法院了，黃國忠也去懲戒法院，這名字我一看都很熟啊，但我沒有辦法理解的是，你說在司法院當過官的，要優遇他們，給他們負擔比較輕的，讓他們去懲戒法院走完司法生涯的最後一段，我其實沒有太強烈的意見，但如果是在懲戒法院辦案就要好好辦案，我為什麼說在懲戒法院辦案就要好好辦案？懲戒法院在案件負擔這麼輕的情況之下，我再說一次，一年終結的案件一百出頭，懲戒法院裡面有13位法官，這個數字我相信全國的法官聽在耳裡，這個案件負擔重不重，答案馬上就出來了。","案件期限有一年六個月，那我現在沒有辦法理解，民進黨籍的口湖鄉長林哲凌去索賄，刑事案件讓法院去進行，一審判出來了，重刑判了十年，二審上訴駁回，現在在最高。但我國目前採取的是刑懲並行制度，副秘書長，我說的沒有錯吧？"],["王副秘書長梅英：是。"],["黃委員國昌：刑懲並行嘛，刑事案件繼續跑，懲戒法院繼續搞，但問題是懲戒法院從這個案子，在2023年年底，監察院彈劾到現在，拖到現在都不處理。","我為什麼會關心這件事？因為我去雲林時，雲林鄉親跟我投訴說，現在林哲凌很大尾嗎？貪污都被判了，也被彈劾了，但懲戒法院不處理，所以這個貪污重刑犯現在還在當議員，只有口湖鄉鄉長一職被拔掉，不過現在在當議員！搞得整個雲林鄉親都瞠目結舌，不敢置信，臺灣的司法到底遇到什麼狀況？接到這個陳情案以後，我想這有道理嗎？所以才開始去查懲戒法院之前的案件。陳凱凌案、黃錦秋案都不到一年就判了，這符合我對司法實務的理解。因此，當案件負擔是這麼輕，案子卻拖這麼久，會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我公開講這件事情，他們要怎麼判我不管，他們怎麼判是審判獨立的事，但一個案子可以拖這麼久、擺爛這麼久，這就是在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特別是遇到綠色權貴就有特別待遇，還幫他拖，可以這樣嗎？好，謝謝。"],["主席：跟黃委員報告，如果要成立調查委員會我也支持。對於簡訊我們雖然沒有辦法認定真偽，但目前我問了十幾個基層法官、檢察官，每個都私下跟我說絕對是真的，每個都這樣講，至於真偽，不知道。但我認為還是要調查清楚，讓大家能夠安心，讓司法人員能夠安心。","下一位請陳培瑜委員。"]],"agenda":{"page_end":196,"meet_id":"委員會-11-3-36-23","speakers":["吳宗憲","黃國昌","陳培瑜","王義川","林倩綺","莊瑞雄","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林國成","羅智強","李坤城","吳思瑤","陳昭姿","麥玉珍","陳冠廷","徐欣瑩"],"page_start":95,"meetingDate":["2025-07-30"],"gazette_id":"1146901","agenda_lcidc_ids":["1146901_00004"],"meet_name":"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content":"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內政部警\n政署率所屬相關單位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列席就「《犯罪\n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施行迄今兩年，相關制度之檢討與策進；《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就\n被害人保護之成效與精進；如何強化《刑事訴訟法》、《國民法官法》、《少年事件處理法》、\n《法律扶助法》相關法制，以完整保障被害人訴訟權益。並提供相關統計數據」進行專題報告，\n並備質詢","agenda_id":"1146901_00003"}}},"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