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4998"],"data":{"IVOD_ID":164998,"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4998","日期":"2025-11-05","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9-9","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4,"會次":9,"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9],"委員會代碼:str":["經濟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11-05T09:11:51+08:00","結束時間":"2025-11-05T09:14:42+08:00","影片長度":"00:02:51","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0bb7d6ea348ff1d250b6fd53752ab9ca6e3cb72f09a57cc5e98bf0b6cf7b5104e9d50a309363faa2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許宇甄","委員發言時間":"09:11:51 - 09:14:42","會議時間":"2025-11-05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 \n（一）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許宇甄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本院委員黃建賓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九）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二）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公司法第三百八十七條之一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n（一）\t本院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商業登記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審查：\n（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1人擬具「能源管理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本院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0人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7人擬具「能源管理法增訂第十九條之二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以上全案於11月5日(星期三)進行合併詢答，11月6日(星期四)處理。【11月5日及6日二天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3.42284375,"end":14.47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72909375,"end":36.36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6.51471875,"end":41.77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41.914718750000006,"end":146.64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7.31596875,"end":151.062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1.29846875,"end":168.882218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70.14784375000002,"end":170.46846875}],"whisperx":[{"start":3.52,"end":30.431,"text":"主席 各位同仁大家早本期今天所提出的是公司法第387條的修正草案目的很單純就是希望讓法理法律回到常理讓實務能被看見現行台灣規定公司登記的代理人僅限會計師律師但記帳是法第13條早已明文記帳是得受委任辦理營業變更註銷停付業及其他登記事項"},{"start":31.271,"end":54.051,"text":"兩法不一致 讓想創業的民眾充滿繞路跟徒增成本的荒謬台灣九成以上的中小企業創業初期其實最倚重的專業夥伴大部分都是記帳室他們熟悉設立變更稅務跟帳務的流程是協助企業從零到一的第一線所以因為公司法的限制 明明全案都是由記帳室承辦"},{"start":54.992,"end":67.435,"text":"但是呢到最後送件仍要見名會計師或律師增加費用拉長時程也讓責任鏈不清楚制度與現實長期的脫節不僅壓縮計帳室依法執業的空間亦浪費社會資源讓創業者更是不必要的負擔保安修正在第三項甄列計帳室明定前兩項是申請的"},{"start":78.559,"end":104.68,"text":"代理人以會計師 律師 記章師為線這不是擴權 而是法制的統一不是降低門檻 而是尊重專業的分工記章師早就具有國家考試跟專業的監督依法負責 可受集合承辦登記事務的能力與責任早有制度保障讓能者依法為之 可提升效率 降低成本 明確責任亦能夠強化主管機關的追蹤與管理"},{"start":106.101,"end":118.009,"text":"修法後 會計師與律師的專業價值不會被取代在查核 見證 訴訟等領域仍有其不可替代的角色我們只是讓長年在座的人能夠名正言順把流程的斷點補上把責任的揮曲釐清這對創業者來說是利多"},{"start":124.794,"end":149.156,"text":"對行政體系來說是減壓對產業環境來說是加速器法律本來就應當隨著社會脈動而進步當現實走到面前法條就不該成為絆腳石而這次的修正即使法制統一的必要也是一種務實的選擇它不會改變登記制度的監督強度反而會讓制度更加透明化跟合理化所以為了讓社會運作更為順暢即將是"},{"start":151.66,"end":167.976,"text":"長年默默支持台灣的中小企業他們是最了解企業細節經營的一群人今天我們只希望透過這項修正讓法律能夠回歸常理讓專業能夠各司其職也能讓創業者少一些不必要的障礙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