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5550"],"data":{"IVOD_ID":165550,"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5550","日期":"2025-11-19","會議資料":{"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1-4-26,36-1","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屆":11,"會期":4,"會次":1,"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聯席會議","委員會代碼":[26,36],"委員會代碼:str":["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11-19T09:14:53+08:00","結束時間":"2025-11-19T09:16:55+08:00","影片長度":"00:02:02","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9c5448532e3833d128a7263a9a70f8c80799e8a58cec5c3ef2a9d4295e9d8f3a4763dcd5b5be022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葉元之","委員發言時間":"09:14:53 - 09:16:55","會議時間":"2025-11-1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事由：審查\n一、委員葉元之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委員邱鎮軍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委員蘇清泉等18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委員廖先翔等22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委員郭昱晴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委員羅廷瑋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八、委員廖偉翔等16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八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7.287218750000001,"end":80.9128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1.21659375,"end":82.397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3.14034375,"end":83.7984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83.96721875,"end":118.52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23.30284375000001,"end":123.97784375}],"whisperx":[{"start":7.681,"end":18.808,"text":"謝謝主席最近家庭暴力的層出不窮根據一項數據顯示我們民國111年的時候家暴的案件通報是156,864件隔年112年通報了168,331件成長1萬多件到了去年113年又成長到179,107件也成長1萬多件"},{"start":32.717,"end":50.536,"text":"可見家庭暴力案件光是通報數看起來就成長不少那這僅僅只是通報而已甚至很可能存在很多黑數所以家庭暴力確實家庭暴力防治法要修法這個是刻不容緩的那我們有看到一些社會上面比較矚目的案件"},{"start":51.916,"end":75.825,"text":"有的受害人已經申請加報令了但是卻可以在暫時加報令還有效的期間遭到前夫的殺害這個看到我們簡直就是不能忍受所以我看到有很多委員提案就是應該要加強針對加害人的科技監控或者是其他的方式或配套措施我覺得政府機關都應該要"},{"start":77.325,"end":99.54,"text":"配合研議然後找出更加可以保護受害人的做法那另外因為家暴這個案件或者是家暴怎麼認定也需要做進一步的這個推廣跟教育所以本期這邊提案是針對教育的部分希望能夠在學校教育這一塊呢針對家暴可以做更多元的"},{"start":100.14,"end":117.748,"text":"教育的方式那我有看到教育部的回應是說教育部已經在課程方面有推動多元的方式而且非常重視這一塊那我們就可以讓它法制化讓明文規定讓各個不管是機關也好學校也好更有明確的法令可以來追尋以上謝謝好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