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6069"],"data":{"IVOD_ID":166069,"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6069","日期":"2025-12-03","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4-15-14","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4,"會次":14,"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5],"委員會代碼:str":["內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12-03T09:09:31+08:00","結束時間":"2025-12-03T09:11:02+08:00","影片長度":"00:01:31","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d5a4ce084af309d696024acc0e78d375c7cefddca96be500ab4060e56b945967c6a74b42f456a095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李柏毅","委員發言時間":"09:09:31 - 09:11:02","會議時間":"2025-12-0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繼續審查委員張宏陸等3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繼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繼續審查委員王義川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蘇巧慧等22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黃捷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李柏毅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0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5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翁曉玲等24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李坤城等23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羅智強等19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黃捷等16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之一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第十七案至第十九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第二十案至第二十一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n【12月3日及4日二天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1.56659375,"end":7.050968750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7.54034375,"end":11.286593750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1.30346875,"end":14.610968750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4.644718750000003,"end":60.814718750000004},{"speaker":"SPEAKER_00","start":61.38846875,"end":65.26971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65.40471875,"end":71.091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71.76659375,"end":82.0097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2.04346875,"end":84.96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6.56596875000001,"end":91.96596875}],"whisperx":[{"start":2.425,"end":23.179,"text":"全民打詐 全民防詐這是一條永遠不會停下來的路那所以我今天特別為被害人來對於防詐條例第46、47條來提出這個修正的草案的說明原本的草案裡面是針對詐欺犯罪的行為人的檢刑跟免刑要件"},{"start":23.739,"end":50.204,"text":"只有自首或者是自白并自动缴交犯罪所得并没有对于被害人的赔偿有什么要件所以我提案的内容里面包含第46条的自首的自己去自首的除了要缴交犯罪所得以外更应该要积极赔偿被害人所受的损害并由法院审着其赔偿才可以得到减刑或免刑第47条是针对"},{"start":50.643,"end":70.458,"text":"已經被抓到了他才認罪的必須要全額填補被害人所受的損害或者是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才可以減刑我們除了要重視自守自白對詐騙的這個偵查以外更應該重視被害人對被害人的權利的賠償"},{"start":72.478,"end":84.968,"text":"詐騙集團就算只是車手也是殘害被害人的一份子要有更積極的作為來補償被害人才可以獲得減刑否則打詐這一條路上永遠會有漏洞謝謝謝謝 我們感謝李博義提案說明我們請黃姐委員提案"}]}},"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