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6256"],"data":{"IVOD_ID":166256,"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6256","日期":"2025-12-10","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6-15","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4,"會次":15,"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6],"委員會代碼:str":["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5-12-10T09:10:34+08:00","結束時間":"2025-12-10T09:13:18+08:00","影片長度":"00:02:44","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a128e1119a2c25c0dbd4cc1b21eed4b9ff56a78bd28eb122e95b9c653acd4d72ab3cf16057514ebe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楚茵","委員發言時間":"09:10:34 - 09:13:18","會議時間":"2025-12-10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4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勞動部及教育部就「身心障礙者特教融合、就業服務及自立生活現況」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n(討論事項)\n一、繼續審查\n(一) 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何欣純等17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陳菁徽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6人及委員劉建國等17人分別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 委員郭昱晴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 委員陳冠廷等16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 委員陳冠廷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第五十三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五) 委員徐富癸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六) 委員黃捷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七) 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八) 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九) 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 委員馬文君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之一、第五十條及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一) 委員廖偉翔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五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十二) 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三) 委員洪孟楷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n(十四) 委員陳俊宇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五) 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六) 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十七) 委員邱若華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審查\n(一) 委員林月琴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 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三) 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四)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n【第二(四)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n【專題報告及討論事項，綜合詢答】）","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5.16096875,"end":37.425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37.52721875,"end":163.3640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64.41034375,"end":165.27096875}],"whisperx":[{"start":5.685,"end":32.088,"text":"謝謝主席 各位立院同仁出席的官員以及媒體朋友本席今天有兩項提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條的修正案以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1條條文的修正案核心都是相同的就是希望讓身心障礙者不只是被服務而是成為真正擁有權力有能夠參與決策的人第一個修法是把身心障礙"},{"start":33.129,"end":50.59,"text":"者權益推動小組正式寫到法律裡面給他清楚定位及應有的權責本席的版本障礙者代表最終計算起來至少要達到四分之一這也呼應了過去衛福部所期待"},{"start":51.331,"end":71.898,"text":"不過委員會裡也有同仁提出更高比例的方案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代表國會正在往更進步更符合CRPD的精神的方向來進行討論那麼未來逐條審查整合版本時本席也願意讓障礙者更能真正的上桌的方案納進來討論因為這部法律不只是"},{"start":74.699,"end":96.056,"text":"有中央要設地方同樣的也要遵守既然才劃法都已經讓地方擁有更多的預算更多的資源那麼我們更同步的賦予相同的權責讓制度不只是框架而是更能夠運作而第二個修法則是補足長期被忽視的月經平權問題障礙女性面對的不只是一般"},{"start":96.957,"end":120.368,"text":"生理衛生用品必須解決的問題而是更高的成本更高的負擔以及更高的健康風險那有人因為無法自行操作只能選擇酷刑或是特殊材質的生理用品有人因為長期臥床只能用更昂貴的夜用型又或者是加厚版費用比一般的這個非障礙女性要高出好幾倍"},{"start":121.348,"end":139.249,"text":"那麼C島清楚的指出了健康不是特權而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基本權責障礙女性因為經濟負擔而減少更換次數更是已經不只是不變而是制度所造成的健康風險那本席這次所提出的兩項修法"},{"start":139.83,"end":162.785,"text":"都一個是強化參與讓障礙者有真正的席位一個是補上性別差異讓健康權落到每一個人的生活裡面共同面對都是相同的問題就是制度長期沒有真正的看到障礙者的困境所以希望在討論的時候大院當中院會當中的每一個同仁都能夠支持本席的修法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