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8206"],"data":{"IVOD_ID":168206,"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206","日期":"2026-04-08","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15-5","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5,"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15],"委員會代碼:str":["內政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4-08T09:07:34+08:00","結束時間":"2026-04-08T09:10:49+08:00","影片長度":"00:03:15","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70d8fc05dcd8abb0d38254f277d7d4be2d46cf68b7d09b75413b5cd1255e9444c51c5fd7770ca2cd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林宜瑾","委員發言時間":"09:07:34 - 09:10:49","會議時間":"2026-04-08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變更議程】\n一、審查委員羅智強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委員徐欣瑩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菁徽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林淑芬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張雅琳等19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僅詢答；第十一案及第十七案如經復議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0.9253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8997187500000003,"end":113.07659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13.22846875,"end":190.65096875}],"whisperx":[{"start":0.309,"end":17.56,"text":"謝主席有關於18歲公民權的修法本席是認為如果要爭取18歲公民權就要完備相關的法制這是本席在這一屆第三會期就要倡議這件事情而且也是本屆"},{"start":19.801,"end":35.451,"text":"也是這個本屆最早提出這個修法版本的那我想我也相當樂見朝野都有提出這個相關的提案那不過投票年齡該怎麼樣的訂定呢我覺得當然這是憲法層次的問題那透過單純的修法是沒有辦法徹底解決"},{"start":40.834,"end":54.982,"text":"那如果只有修法那行政單位恐怕也在違法跟違憲之間陷入兩難那所以除了憲法法庭之外包括立委那很多的學說在內沒有任何人可以簡單宣稱18歲公民權可以直接修法"},{"start":58.724,"end":69.572,"text":"是絕對合憲的那也因此我們不是為了修法而修法而是為了取得釋憲門票而修法大家都知道這個要解決憲法層次的問題主要有兩個途徑第一個就是修憲第二個是釋憲"},{"start":75.716,"end":103.77,"text":"當然修憲不僅門檻高成本也高動員全國上下要做宣傳做投票也未必能達到實質的效果因此本席是主張在本次18歲公民權的修法三讀後直接申請憲法法庭釋憲相對而言成本低很多也可以具備憲政高度的選項當然我們很清楚知道釋憲是需要門票"},{"start":105.531,"end":125.106,"text":"早在2015年18歲公民權的釋憲案就有被大法官裁定不受理的先例那時候那個釋憲案是那時候的立委丁守中等人提出的那大法官不受理的理由是立法委員有修法權"},{"start":126.047,"end":146.147,"text":"那你應該要窮盡一切修法的可能那修法未果再來釋憲不要什麼事都沒有做就要使用釋憲的手段換句話說 釋憲是需要有標的所以立委能釋憲的標的就是修法後的結果所以我們"},{"start":146.687,"end":161.565,"text":"先努力這個推進進行18歲公民權的相關修法後面才有釋憲的門票所以希望朝野委員共同來支持18歲公民權的修法提案讓我們有申請這個憲法法庭"},{"start":162.906,"end":184.701,"text":"來裁判18歲是否合憲的機會那把憲法的層次的議題交由憲法法庭去來定奪它的合憲性當然我也覺得這個議題我們要需要通過公聽會來整密的討論這個當然也有可議的空間期待大家通過公聽會再做詳細的討論也請主席未來再召開公聽會來處理這個議題以上 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