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8430"],"data":{"IVOD_ID":168430,"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430","日期":"2026-04-13","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36-6","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6,"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36],"委員會代碼:str":["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4-13T09:08:57+08:00","結束時間":"2026-04-13T09:12:04+08:00","影片長度":"00:03:07","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5655ee4938da65e1e1cc488a250410f9306a382356a5b2195b9b854957482d508403647dd55c224a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王育敏","委員發言時間":"09:08:57 - 09:12:04","會議時間":"2026-04-13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併案審查委員賴瑞隆等20人擬具「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6案。\n二、繼續併案審查委員洪孟楷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29案。\n三、併案審查委員黃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增訂第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等16案。\n四、併案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3案。\n【開會事由二至四僅進行詢答】\n【詳見議事日程】）","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0.03096875,"end":1.80284375},{"speaker":"SPEAKER_00","start":5.0259687500000005,"end":150.11721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50.64034375,"end":187.88346875000002}],"whisperx":[{"start":0.434,"end":1.081,"text":"請王育民委員發言"},{"start":5.046,"end":31.611,"text":"好 謝謝主席今天我們要修正刑法第八十條之一條文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條文大家都知道這個未成年遭受到強制性的性侵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對他們身心都造成難以抹滅的傷害但是現在在實務上只要過了這個追溯期這些受到傷害的孩子"},{"start":33.151,"end":44.499,"text":"他們的正義完全沒有辦法被伸張所以今天本席提出來的修法就是要來解決這樣子的一個困境喔還給受害的這一些未成年人該有的司法正義那我的版本主要是"},{"start":52.185,"end":72.021,"text":"希望這個在第八十條之一明定對未成年人犯下各類妨礙性自主罪包含了對未成年使用暴力、脅迫的強制性交、利用對方年幼的猥褻行為以及利用私生親屬等權利關係或欺騙手段發生的性侵害行為"},{"start":72.902,"end":92.794,"text":"加害人將不再適用現行追溯時效的規範也就是如果你對未成年人做出這一些不當的性侵害的行為這個追溯期是沒有這個時效20年的時效它是沒有上限的可以一直追溯"},{"start":93.294,"end":118.521,"text":"只要受害的當事人他敢把這件事情講出來希望司法還給他正義的時候我們國家的司法就應該要追溯到底喔這個是我的版本那現在行政院提出來的版本他是等成年以後再去算20年但是民間團體也已經講了如果是這樣的算法的話如果是2006年這個發生的案子"},{"start":121.462,"end":148.184,"text":"恐怕在我們現在通過的法令裡面也得不到追溯期這個是既然我們要修法我認為不可以再出現有類似這樣的一個漏洞既然要還給這些孩子他當時在未成年所受到的傷害應有的正義那現在行政院這個版本恐怕是有漏洞的沒有辦法完全補足這樣的一個缺口所以我希望在這個法條討論的時候"},{"start":150.726,"end":153.867,"text":"行政院應該要針對你們現在所提出的這個修法版本民間團體已經指出來這個漏洞還是會有一些人2006年以前如果發生的案子恐怕就完全被排除在外那這樣的正義也不是完全的正義這個是現在民間團體也已經看出來行政院版本所存在的漏洞所以本席認為我提出來的這個版本"},{"start":176.696,"end":186.888,"text":"是可以完全回復這一些未成年人他們所受到的傷害與正義那也敬請大院各位委員大家共同來支持修法通過 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