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8657"],"data":{"IVOD_ID":168657,"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657","日期":"2026-04-22","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3-9","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9,"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3],"委員會代碼:str":["交通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4-22T09:06:01+08:00","結束時間":"2026-04-22T09:08:55+08:00","影片長度":"00:02:54","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5b5880b40c5769f1c598bfd0ad8f160810d96ca025fdcb7c29d978cd518bf5940c047472bec18431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翁曉玲","委員發言時間":"09:06:01 - 09:08:55","會議時間":"2026-04-2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委員葛如鈞等20人及(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委員陳雪生等23人及(二)委員傅崐萁等25人分別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四、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3案。【開會事由一至三僅進行詢答；開會事由二第(五)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4.63784375,"end":73.48784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74.51721875,"end":107.895968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09.04346875,"end":119.69159375000001},{"speaker":"SPEAKER_00","start":120.34971875000001,"end":148.17659375000002},{"speaker":"SPEAKER_00","start":149.54346875000002,"end":175.14284375}],"whisperx":[{"start":4.776,"end":24.04,"text":"主席還有在場的官員委員還有媒體朋友大家好我首先先感謝黃金豪召委排案審查有限廣播電視法和廣播電視法的修正案那今天我也提出了兩個修正案核心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要讓廣電三法關於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規範內容邏輯是一致的把不合時宜的處罰機制修正過來"},{"start":29.361,"end":32.203,"text":"其實大家很清楚過去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法規因為對於間接投資的定義不清楚而且處罰對象也不合理那麼他不處罰投資持股的政府政黨反而是處罰被投資的媒體業者"},{"start":46.074,"end":72.915,"text":"也就是把政府政党违法的账算在媒体业者的头上那么导致实务上也出现很多不合理的处罚那这对于媒体经营业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而且也影响产业的公平的发展那今年1月30号的时候本院已经三读通过了卫星广播电视法的修正案那么当时我们也采纳了NCC的对案明确规范了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法则"},{"start":74.571,"end":88.851,"text":"也就是第五條及第五十條那麼我們將處罰對象從媒體經營業者然後轉為落實監督違規的政府與政黨那法規要處罰的是真正具有控制力的政府政黨和特定人員而不是懲罰被投資的媒體"},{"start":91.634,"end":106.164,"text":"但是這樣修法利益良善了對媒體業者有利的法案行政院卓榮泰至今都還沒有附屬這個法案賴清德總統也沒有一線來公布這部法律那嚴重影響到損害業者的權益雖然說民進黨政府違法違憲擺爛不公布法律但是呢這不會影響立法院要撥亂反正修改惡法的態度和決心"},{"start":120.424,"end":147.916,"text":"有鑒於衛廣業者、有廣業者和廣電業者這三種媒體本質是一致的那麼廣電三法黨政軍推出媒體的精神和規範邏輯也是向來是一致的因此法規本來就不應該有差別待遇那本席這次提出的這個法案的內容就是直接引用去年已經通過經過NCC認可的條文目的就是要讓這三部法律的標準是全部同步"},{"start":149.885,"end":174.943,"text":"这件事情在去年这个法案在去年的交通委员会审查物管法的时候大家其实都已经讨论得很清楚了那么朝野也有共识那为了要让产业有更明确的游戏规则并且落实我们已经达成的修法方向那让我们就尽快的把这三部法规补齐调整一致完成最后的一里路那最后呢也谢谢希望所有的委员都能够支持这项修法以上"}]}},"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