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8658"],"data":{"IVOD_ID":168658,"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658","日期":"2026-04-22","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3-9","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9,"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3],"委員會代碼:str":["交通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4-22T09:09:34+08:00","結束時間":"2026-04-22T09:13:38+08:00","影片長度":"00:04:04","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5b5880b40c5769f161b1eddee815e6c110d96ca025fdcb7c29d978cd518bf5946013a5e6b2b6089b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葛如鈞","委員發言時間":"09:09:34 - 09:13:38","會議時間":"2026-04-22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一、審查(一)委員葛如鈞等20人及(二)委員黃健豪等18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委員陳雪生等23人及(二)委員傅崐萁等25人分別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黃健豪等18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一)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二)委員翁曉玲等16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四、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3案。【開會事由一至三僅進行詢答；開會事由二第(五)案，如未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則不予審查】）","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7.000343750000001,"end":149.00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149.67846875,"end":245.96721875000003}],"whisperx":[{"start":7.205,"end":30.277,"text":"謝謝主席各位在場的立委同僚以及列席官員全國關心衛星通訊發展的朋友們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今天要向大家說明為什麼我們要提出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案原因非常清楚就是台灣的通訊韌性不能等而且不能再孤注一擲不能單押在海底電纜上我們應該要一起全面提升台灣的通訊韌性"},{"start":31.537,"end":57.684,"text":"這件事非常具有必要性和急迫性根據國防部印製的當危機來臨時的小局書啊台灣在面臨軍事威脅的時候可能出現的重要情境之一就是重要基礎設施受損多數海底電纜遭到破壞導致大規模的網路癱瘓而我國目前的通訊卻高度的依賴海底電纜強化通訊的韌性早就已經不是技術的問題而是國安的問題"},{"start":58.644,"end":83.485,"text":"這次修法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的通訊架構從過去單一依賴的路徑走向更安全更多倍元的多元網路本席要在此嚴正的提醒世界各國早就已經為了新的衛星科技打開法規的大門台灣已經沒有時間也沒有條件在原地踏步了今天NCC的書面報告特別提到了日本"},{"start":84.986,"end":106.548,"text":"韓國、荷蘭、菲律賓、越南等等的國家為了強化山區、離島、偏鄉、海上的通訊覆蓋包括搜救以及急難甚至國家安全的一個狀態都已經紛紛透過法規鬆綁或者專案認定的方式和Starlink合作推出手機直聯衛星的服務甚至進一步"},{"start":107.408,"end":126.088,"text":"將衛星通訊視為災害應變的重要的一環換句話說日本可以 韓國可以 荷蘭可以 菲律賓可以 越南可以為什麼台灣不可以問題就在於我國現行的電信管理法第36條對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start":126.588,"end":148.518,"text":"仍設有董事長國籍以及外國人持股比例的限制這使得外國通訊業者即使有意來台提供服務也很難直接進入台灣市場法規如果不調整台灣就算知道要提升通訊韌性多元衛星也會永遠被法規制度卡關本席要再次強調此次提出的修法版本"},{"start":150.001,"end":169.753,"text":"並非毫無根據的全面開放而是授權主管機關專案審查專案核准也就是說只有在主管機關綜合考量我國公眾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以及市場發展國家安全以及公共利益以後確認沒有不利影響"},{"start":170.393,"end":199.62,"text":"才可以放寬現行限制這不是放棄把關而是讓政府在保守國家安全的前提之下替台灣爭取更多的選擇更多的備援更高的通訊韌性今天其他國家已經把門打開積極的引進新一代的衛星通訊技術台灣如果還在用過去的法規把國際衛星的多元服務擋在門外受損的將不會是特定公司而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start":200.16,"end":221.572,"text":"所以這一次的修法是為了讓台灣真正的建立陸海空三萬一體的通訊韌性的架構讓我們在平時有更多的選擇在災時有更多的備援在非常時期能夠維持國家的運作我們所有的一切包含要了解前線的戰事要運用我們的國防的系統都需要網路"},{"start":222.532,"end":245.135,"text":"多元的衛星的通訊所以不只是陸海空甚至包含太空都應該在我們的範圍當中別的國家可以台灣沒有任何理由不行我們再次誠摯的呼籲朝野各個政黨行政部門與社會各界共同支持這一次的修法讓台灣的通訊安全通訊韌性真正跟得上時代也跟上國家安全的需要謝謝大家的支持 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