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ror":false,"id":["168891"],"data":{"IVOD_ID":168891,"IVOD_URL":"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68891","日期":"2026-04-29","會議資料":{"會議代碼":"委員會-11-5-26-8","會議代碼:str":"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屆":11,"會期":5,"會次":8,"臨時會會次":null,"種類":"委員會","委員會代碼":[26],"委員會代碼:str":["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標題":"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影片種類":"Clip","開始時間":"2026-04-29T09:30:20+08:00","結束時間":"2026-04-29T09:34:42+08:00","影片長度":"00:04:22","支援功能":["ai-transcript"],"video_url":"https://ivod-lyvod.cdn.hinet.net/vod_1/_definst_/mp4:1MClips/6301273cb2dfee8473c599e853ef0912c71d97a3abd7207436c9d108d903c18323f4da59ad76bcb95ea18f28b6918d91.mp4/playlist.m3u8","委員名稱":"邱慧洳","委員發言時間":"09:30:20 - 09:34:42","會議時間":"2026-04-29T09:00:00+08:00","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1屆第5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事由：（上午9時起）\n審查\n一、委員羅廷瑋等43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n【詢答及處理】\n【4月29日上午9時起及下午2時30分起為一次會】）","transcript":{"pyannote":[{"speaker":"SPEAKER_00","start":5.38034375,"end":41.914718750000006},{"speaker":"SPEAKER_00","start":42.28596875,"end":88.7934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89.16471875,"end":262.20096875},{"speaker":"SPEAKER_00","start":263.26409375000003,"end":264.07409375000003}],"whisperx":[{"start":5.387,"end":26.915,"text":"主席各位委員同仁各位政府部門同仁大家好那我想空污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他的立法意旨其實就是為了維護生活的環境還有促進國人的健康進而促進我們的生活品質所以我們台灣民眾黨提出空污法第30條就是往這樣的立法意旨去邁進去落實"},{"start":29.056,"end":46.593,"text":"那空污法總共目前現行法有四項那我們針對第一項第三項還有第四項我們都有進行一些修正那關於第一項呢就是固定污染源他如果操作許可期限戒制那當然這時候公司場所他就能夠申請展延"},{"start":47.794,"end":69.547,"text":"那展延主管機關他允許展延的期限以現行法來說是三到五年那我們把這個三年下修成兩年下修成兩年的目的跟意義是為了加強空污的監督空污排放的監督那至於第三項我們也進行修正第三項的現行法是污染"},{"start":70.667,"end":97.181,"text":"固定污染源他的操作許可如果到期之後業者其實是在法定期間之內其實他可以提出展延那法定期間就是三到六個月那如果業者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展延儲管機關你沒有在操作許可證的期限界之前完全審查那麼這個就是來自於行政機關的問題所以在這個情況之下"},{"start":98.943,"end":123.483,"text":"業者呢他對於固定污染源的操作呢他的操作期限呢就是從許可證之日起一直到行政審查完成這段時間都可以讓固定污染源繼續操作但是大家有沒有覺得這樣的修法很欠缺邏輯欠缺科學邏輯就是固定污染源的操作他是取決於行政機關的審查行政機關如果審查越久固定污染源他可以"},{"start":123.943,"end":150.086,"text":"操作的時間就越久那這樣的一個結果非常的荒謬我們試想一個比較極端的一個結果如果今天行政機關拖拉審查故意放水大開方便之門那請問一下人民的肺人民的健康誰來把關那其實這一條法律呢聽起來不合理但是是2018年6月25號民主進步黨所修過的一個報王條款那剛"},{"start":150.806,"end":160.709,"text":"各位先進有提到新達電廠34號機組其實就是透過這個霸王條款從2024年的9月30號一直持續的斷續的運作到隔年2025年的5月23號那這樣的一個霸王條款其實真的是殘害我們的肺殘害我們的健康甚至所以我們台灣民眾黨就在這邊要提出一個修法的"},{"start":178.034,"end":194.116,"text":"動議修法的方案就是說如果固定的這個污染源他超過許可日期他超過許可日期那如果你申請展延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是行政機關還沒有審查完均那在這個情況之下"},{"start":194.657,"end":208.087,"text":"你以操作許可日為基準你至多只能夠再操作兩個月那我們這樣提出一個修法的一個意旨呢其實就是避免行政機關故意拖拉上下其手配合放水那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我們國人的健康那更何況"},{"start":212.61,"end":239.293,"text":"這個興達電廠他在持續的違法操作這段期間還持續的燃眉那釋放各種空屋讓我們高雄居民來承受那除此之外我們也針對第四項來進行修法就是當提出這種展延申請的時候主管機關對於允許可證是有一個變更的權利但是這個變更並不是無地方死胡亂的變更是以有條件的為前提而條件就是如果你所排放的空屋呢有進一步"},{"start":239.833,"end":261.618,"text":"去影響到人民的健康之餘那這個情況之下就應該允許地方會主管機關能夠變更允許可證的內容那我想台灣民眾黨提出30條的修正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落實空污法開周民意第一條的立法意旨就是維持環境的維持生活的環境還有促進國民的健康以上說明謝謝"}]}},"supported_relations":[],"relations":[]}